2024-11-07【标题】关于明年2025年有三支一扶的招聘计划
【答复】树树: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局暂未收到2025年三支一扶招聘计划以及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如有需要,您可关注砚山县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砚山县人社局电话0876-3063370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1-03【标题】解决路基凹陷问题
【答复】张女士: 您好! 关于您反映“天润万家超市前红绿灯到兴盛大道红绿灯路段路基凹陷问题”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曙光路天润万家超市前红绿灯至民族中学南门路段因路基软化,而且经常有大型车辆通过,造成路面不同程度存在坑洼、破损现象。反映的情况属实,2024年5月,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曾组织管护企业对该路段进行维修,但因路基软化再次出现破损。目前,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路段进行维修预算,经测算,该路段维护预计需要147万元,现正在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待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将及时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1-03【标题】低保
【答复】杨先生: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给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转由我局办理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十月份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于2024年9月26日发放。2024年9月份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于2024年9月12日发放。 感谢您留言咨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1-01【标题】低保
【答复】杨先生: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给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转由我局办理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4年十月份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于2024年9月26日发放。2024年9月份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已于2024年9月12日发放。 感谢您留言咨询,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10-28【标题】您好,请问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足规定年限怎么办?
【答复】周女士: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书记县长信箱留言咨询的问题已转由我局核实办理收悉,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费不满足规定退休年限的,需继续缴足规定年限才能办理退休。按照新的延迟退休政策规定,在2030年之前累计缴费满15年并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在2030年之后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按每延长一年多缴6个月的办法缴至退休为止(10年过渡期内);过渡期结束,需累计缴费20年并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未尽事宜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联系方式:0876-3063255。 感谢您的来信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10-24【标题】请问由五联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砚山综合农贸市场还会复工吗?
【答复】网民: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砚山综合农贸市场是由五联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施工程序完善,并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但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低迷,五联房地产公司资金紧缺,现目前暂时无法启动后续建设工作,待该公司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复工。 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2024-10-23【标题】大学生就业补贴
【答复】杨同学,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已转由我局核实办理收悉,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补贴政策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政策如下。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个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2.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5000元。 3.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文山州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可以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近几年我州都是以创业大赛的方式评审认定,一、二、三等奖的奖补金额分别是5万、4万、3万元。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有其他就业问题咨询,请拨打高校毕业就业创业服务电话:0876-3063374,同时,可关注砚山就业公众号,公众号内会不定期宣传创业就业政策,招聘信息等。 感谢您的来信咨询,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10-17【标题】车辆乱停乱放
【答复】罗女士,您好。 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情况反映后,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抽调人员对枫丹华庭、杏林小区及建设路片区进行对停放在道路两旁无停车位的车主进行电话告知,对路边的车辆进行清理。交警一大队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30分联系到您,经过沟通后,当事人表示理解、满意。 感谢您对砚山县城市管理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10-16【标题】想申请廉租房
【答复】沈女士: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砚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第二章 准入 第七条 申请对象为:在砚山县建城区内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注:包括在城区内租房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区内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公共租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居民、搬迁移民、国家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群体的临时过渡安置住房(过渡期为一年)。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在砚山县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人父母、子女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2.土地、房屋等被征收,补偿金额在人均10万元以上或家庭总计20万元以上,无相应证据证明其家庭住房困难的; 3.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包括房改房、安居房、直管公房、合作建房等)政策的; 4.家庭自用代步车辆购买时的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 5.其他不符合入住申请条件的。 你可以根据以上条件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条件就可以到我中心设置于砚山县政务服务大厅(林草局一楼)办事窗口,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2024-10-16【标题】砚山明本中学不让高三学校按照国庆调休放假
【答复】家长: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转由我局办理已收悉,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砚山明本中学严格按照砚山县教育体育局通知正常放假。砚山明本中学国庆节放假时间:全校师生10 月 1 日至 10月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 感谢您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