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车辆乱停乱放 | ||
来信时间 | 2024-10-17 | 来信人 | 罗雪 |
来信内容 | 枫丹华庭和杏林小区周边及中国建设银行(砚山支行)建设路,汽车违停占道,两车道被占成一车道,交警部门是否应该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置或处罚?同时,监控摄像头已安装很长时间,是否应该尽快启用起来? | ||
回复部门 | 县公安局 | ||
回复时间 | 2024-10-29 | ||
回复内容 | 罗女士,您好。 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情况反映后,砚山县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抽调人员对枫丹华庭、杏林小区及建设路片区进行对停放在道路两旁无停车位的车主进行电话告知,对路边的车辆进行清理。交警一大队工作人员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30分联系到您,经过沟通后,当事人表示理解、满意。 感谢您对砚山县城市管理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