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维摩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方案》的第一部分成立维摩乡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方案》的第二部分细化了维摩乡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方案》的第三部分对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细致的要求。
三、涉及范围
维摩乡各村(社),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仍不明确或新领域的监管问题,由乡食安委认真研究、协商决定。
(二)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相结合,推行健康生活理念,革除陋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