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3月21日-2020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安康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砚山县江那镇铳卡农场砚山安康医院内
建设单位: 砚山安康医院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 砚山县颐和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华 ,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盘龙乡土锅寨龙山。项目于2021年1月14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101-532622-04-01-181950。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拟建设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2栋(每个仓库的危险等级为1.3级,每个仓库的设计最大限量为10吨),办公生活区、门卫室(登记室)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存放烟花爆竹20吨(C、D 级产品)。
项目总投资1275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1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5%。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厨房 | 油烟 | 油烟净化设施 | 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
污水处理站 | 氨、硫化氢 | 地埋式密闭空间、加强管理、加强绿化 | 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
水污染物 | 综合废水 | CODcr 、BOD、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标准 |
固体 废物 | 项目内 | 生活垃圾 | 可回收部分收分类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环卫部门清运 | 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达100% |
医疗过程中 | 医疗废物(危废代码HW01-841-001-01) | 委托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处置率100% | ||
污水处理站 | 污泥(危废代码HW01-841-001-01) | 脱水后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噪声 | 项目内 | 污水处理站风机及水泵房和生活噪声 | 墙体隔声、房间密闭 距离衰减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其它 |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禁止跨越红线施工; (2)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严格落实各项水保措施; (3)完善项目区的绿化,尽量使用乡土物种,施工结束后应尽快做好临时占地的清理恢复工作; (4)加强管理,严加防范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造成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有效减缓。 |
表九:结论与建议
9.1 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可得如下结论: 9.1.1 项目概况 砚山安康医院位于江那镇铳卡农场文山监狱医院用房(原砚山县铳卡监狱医院用房),占地面积为16800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4°17′16.964″,北纬23°38′36.289″,设有床位200张,医护人员80人。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和社会需求,砚山安康医院拟在院内扩建一栋综合楼,本次扩建的综合楼不新增占地面积,在医院现有门诊楼的北侧进行建设,建成后主要设置隔离区域、检验科、放射科、门诊、治疗室和住院病床,床位增加为299个,并将现有的门诊楼改造为宿舍楼。 9.1.1 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卫生健康6、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因此,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9.1.2 项目建设选址合理 砚山安康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作为医疗卫生项目,位于砚山县江那镇铳卡农场,砚山安康医院占地面积为16800m2,本次扩建的综合楼在医院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为3984.44 m2,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医疗卫生用地,选址合理。 9.1.3 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施工中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噪声和二次扬尘污染。扬尘污染采取洒水抑尘、篷布遮盖等措施可大大减少粉尘污染。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很小,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等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环境造成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会对周边敏感点居民区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采用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拟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防范措施,可将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虽然施工期影响是暂时性的,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队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施工噪声和扬尘扰民事件发生。本项目施工方需协调好周边居民,取得周边居民对本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以免出现扰民现象。 9.1.4运营期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医院的废水经管道统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院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项目东侧的农灌沟渠,最终用于周边的农田灌溉,不排入地表水体,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设置于封闭的地下,恶臭气体排放量较小,经过估算,恶臭气体氨气和硫化氢的落地浓度很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竣工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 50.1-55.9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0.9-46.1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本次扩建完成后,医院内较现状项目不会新增噪声设备,只需加强对院内人员的管理,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一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如纸张、塑料、金属等出售给物质回收部门,其余一般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文山永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各项固废做到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砚山安康医院已经制定并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医院应按照已按要求进行应急物资的储备,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只要建设单位在运营的过程中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存在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9.1.5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布局合理可行;只要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环保设施的建设,该项目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在采取可研和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9.2 建议与要求 为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最小化,环评提出如下建议: (1)在项目建设同时,应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落实污染治理方案和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到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医院应当实行环保目标负责制,项目法人应对环保工作总负责,把医院的环境保护工作列入生产管理中去,并且在生产中加以检查和落实,确保上述环保措施的真正落实和执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立环保岗位,保证环保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医院内部环境管理。 (4)在建设和投入使用后,应积极配合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安排、培训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使整个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协调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促进作用。 (5) 按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标志、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