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分公司电力技术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26 10:29:03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274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分公司电力技术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砚山县城城北新村旁,紧靠国道323国道线旁

建设单位: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洪东,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城城北新村旁,紧靠国道323国道线旁。项目于2020年9月23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44-03-001528。建设性质:新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465.1平方米(约35.1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920.2平方米。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业务技术用房、周转用房及职工之家、物资仓库、仓库管理用房等共计18636.2平方米。二期主要建设预留辅助用房共计2284平方米。环保工程主要有不低于15立方米化粪池2个,隔油池1套,沉淀池2个,抽油烟机适时安装 。

项目工程设计总投资11761.45万元,其中用于工程环境保护的直接投资11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93%。

三、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结论分析(文本摘要)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场地

扬尘

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

对大气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装饰工程

涂料及油漆

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动力机械

燃油烟气

/

汽车尾气

CO、HC、NO2

加强地面停车场管理

对大气环境质量

无明显影响

食堂厨房

油烟

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楼顶排放

垃圾收集箱

恶臭

垃圾日产日清,定时清理、冲洗等

达标排放,减少影响

施工区

生活污水

在施工生活区应设置简易旱厕用于周边树林灌溉

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施工区

施工废水

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或回用

不外排

业务楼、周转房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

无产生明显影响

工地

工程废料

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

有效地进行处理,不会形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

居民、商业用房等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

化粪池

污泥

定期清运、处理,从而实现无害化处置

工地、施工机械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等,将影响降到最低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要求

车辆噪声、设备噪声、社会生活

尽可能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禁鸣喇叭、控制行车路线、加强管理、禁止喧嚣等

项目边界达标,不扰民

其他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成后,通过地面绿化(绿化率为30.32%)、硬化工程,控制水土流失,并美化环境,一定程度上提高周边的环境质量,对恢复植被与生态建设呈正面影响。为减轻本项目的建设、营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注意以下几点:

1、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大风天气。工程建设安排上首先完成基础设施工程,优先完善施工场地外围挡墙、临时截、排水沟、沉淀池及雨污管网的建设。

2、为避免挖方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堆置量。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截水沟,防止场外雨水冲刷;场内设施排水沟,引导地面径流。

3、避免对项目周边土地的破坏、占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划设计的区域、面积使用土地,不随便践踏、占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剩余材料、施工固废等。

4、及时进行区内的绿化,提高场地内的绿化率。

5、建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施工,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通过采取上述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

(表九)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根据本项目立项及设计文件,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3465.1平方米(约35.1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920.2平方米。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业务技术用房、周转用房及职工之家、物资仓库、仓库管理用房等共计18636.2平方米。二期主要建设预留辅助用房共计228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用地较规整,起伏不大,无不良地质现象。 

2、评价结论

2.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

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2020年10月的发布的砚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1μg/m3,PM10平均浓度为21μg/m3。环境质量等级为优。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周边地势空旷、无工矿企业,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

2、声学环境

项目位于砚山县环城西路西侧,项目区周边无重大工业噪声污染源,临道路一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其他区域按2类标准要求执行。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

3、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最近水体听湖水库,,项目引用砚山县环境监测站2018年2月监测数据,结果表明除总磷、总氮二项指标无法满足III类标准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 类标准。

2.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施工期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这些不利影响是偶然的、短暂的、局部的,也是施工中不可避免的,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且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中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产生量均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也很小。

噪声: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50m以外范围的白天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重,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很少,在采取了合理的施工组织方式后,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上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若按照本评价提出的措施,针对性的采用修筑沉淀池和预处理池的方法进行治理,施工废水不直接外排,则可避免施工废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固体废物:施工期将产生一定数量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若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生态环境: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集中于施工期,主要为土地利用影响和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内的用地规划为行政建设用地,项目符合砚山县城市规划总体土地利用格局,总体对土地利用影响不大。

项目水土流失造成的环境影响是短期的,仅限于施工期。环评提出了施工期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工程周围的排水及挡拦工程,减少工程开挖区的汇水面及汇水量,则可减少雨季雨水对工程区冲刷引发的水土流失。只要确保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其环境影响是轻微的,可以接受的。

2.2.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食堂厨房油烟废气及机动车在进入和离开停车场时所产生的汽车尾气等。经分析,停车场汽车尾气的排放,在常态气象条件下,对项目周围区域的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住宅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各自烟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废气由排风风机抽出后,经专用烟道于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垃圾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冲洗等后,其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噪声设备包括通风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声学材料护围屏蔽、距离衰减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污染。汽车运行噪声在加强停车场管理、禁止鸣喇叭、规范停车场的秩序等措施后,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属于砚山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目前该项目周边已规划配套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处理厂,厂区产生的污水先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B等级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小区清洁工人清扫收集后集中储存,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时上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以及餐饮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类”,且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4、项目规划符合性

根据砚山县城市发展规划,该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砚山分公司电力技术业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选址符合县委、县政府及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已取得砚山县规划局批复(见附件3),以及砚山县自然资源为本项目出具了不动产证书,因此,本项目建设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5、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类项目,无工业三废产生。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投入110.5万元环保治理资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93%。项目投入营运后,食堂厨房采用电作为燃料,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也能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按时清运,由城市环卫部门送到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项目采取了一系列污染治理控制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做到了清洁生产,达标排放。

6、项目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选址符合砚山县规划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是短暂的、局部的影响,经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而且随施工结束这些影响也将随之消失。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因此,项目在贯彻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剩余部分用于场地降尘。施工期设置旱厕一所,旱厕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1)分段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同一时间内的挖土量。

(2)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及时对施工现场和进出场道路洒水,保持地面湿度。

(3)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不能装得高于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以避免因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起尘而影响沿途的空气环境质量。

(4)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5)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

(6)为避免混凝土搅拌过程中的粉尘污染,项目建设应采用商品混凝土。 

(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8)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9)工程的内外装修应注意文明施工,推广清洁施工方式,提倡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且装修时应采用环保型装饰材料。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午休时段(12:00-14:00)施工。

(2)尽量将必须连续作业的板面浇筑时间安排在白天进行,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当地环保部门登记,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使动力机械设备适当分散布置在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5)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在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弃土及建筑垃圾应按照市政管理部门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应由专人管理回收,及时清洁工作面,不留后遗症。

(3)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垃圾堆放设施,定期集中外运。

6、水土保持措施: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雨季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尽量避免雨季施工。

(3)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1)本项目内部排水系统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实施,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

(2)本项目属于砚山县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目前该项目周边已规划配套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处理厂,厂区产生的污水先经自建化粪池预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B等级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要求做好对市政管网的保护工作,禁止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或周边水体。

(4)化粪池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废气防治措施

(1)项目内应使用电清洁能源。

(2)地面停车位尾气露天排放,经大气扩散、稀释后直接排放;

(3)备用发电机废气使用轻质柴油燃料,运行时产生的燃油烟气排气口于地面绿化带中排放。

3、固废治理措施

(1)项目垃圾进行分类集中收集。

(2)对垃圾收集应实施垃圾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3)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金属、纸屑、塑料等得到切实的回收;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及时收集和清运,并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随意丢弃。

(5)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1)进出区内的车辆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2)选用低噪的装卸机械、运输车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规划作业场地;

(3)装卸机械自身装备了减震、消声设施;

5、生态保护措施

(1)优先选用本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同时适当引进适于本地生长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和较强抗逆性的景观树苗。

(2)乔、灌、草合理搭配,确定合理的种植比例。

(3)充分考虑植物的观赏特性,综合、合理运用观花植物、观叶植物、观型植物、闻香植物,创造出四季有景、步移景移的景观效果。

(4)按照计划及时进行植树绿化工作,绿化率需达到30%以上。

三、建  议

1、室内装饰尽量使用环保材料,保持室内良好空气。

2、设计施工中尽量使用节能材料。

3、注意绿化养护,保证存活率。

4、在下阶段的设计、施工、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