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乡明德小凹塘建筑材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小凹塘
建设单位:砚山县巨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巨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小凹塘。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10-03-034577。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拟开采的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取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主体工程有矿山开采区、生产加工区、料场及临时弃渣场。包含喂料口、破碎机、振动筛、砂机、传送带等设备,生产产品包括公分石和砂子(粗砂、细砂)。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14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9%。
三、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及评价结论
类型 | 污染类别 | 产生位置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污染防治措施 | 排放标准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 作业 | 施工粉尘 | 粉尘 | 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 |
汽车尾 气 | CO、NOX、烃类 | 使用经检审合格和工况稳定的燃油机械 | |||||
运营期 | 采场 | 凿岩钻孔粉尘 | 粉尘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