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盘龙乡明德小凹塘建筑材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0-05-27 15:00:36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1038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盘龙乡明德小凹塘建筑材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小凹塘

建设单位:砚山县巨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巨腾石料开采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小凹塘。项目于2020年4月15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10-03-034577。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拟开采的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取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60万吨/年。主体工程有矿山开采区、生产加工区、料场及临时弃渣场。包含喂料口、破碎机、振动筛、砂机、传送带等设备,生产产品包括公分石和砂子(粗砂、细砂)。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140.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9%。

三、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及评价结论

类型

污染类别

产生位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建筑施工

作业

施工粉尘

粉尘

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汽车尾

CO、NOX、烃类

使用经检审合格和工况稳定的燃油机械

运营期

采场

凿岩钻孔粉尘

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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