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阿三龙蚂蚱塘坡采石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
建设单位:砚山县阿三龙蚂蚱塘坡采石场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阿三龙蚂蚱塘坡采石场,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平远镇阿三龙村。项目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17-532622-10-03-014369,建设性质改扩建。原项目矿山开采矿种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产品包括公分石、瓜子石和机制砂,生产能力为2.52t/a,扩建后生产能力为30万t/a。主体工程有矿山开采区、生产加工区、料场及临时弃渣场。包含喂料口、破碎机、振动筛、砂机、传送带等设备,生产产品包括公分石和砂子(粗砂、细砂)。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64.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3.83%。
三、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及评价结论
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场地、运输车辆 | 粉(扬)尘 | ①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②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有效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③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④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TSP1.0mg/m3 |
机械废气 | 烟尘、CO、 HC、NOX | 自然扩散 | 对环境影响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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