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竜白生态湿地治理与恢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竜白新村东侧
建设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竜白新村东侧。项目于2017年6月23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020-532622-48-01-021514。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位于砚山县竜白新村东侧,总用地面积327063m2(约合491亩),公园内建筑占地2800m2,广场、活动空间面积为35735m2,道路面积为28874m2,停车场面积9859m2,水域面积48263m2,植物种植基地为66667m2,绿地、花海面积134865m2,设置停车位500个,绿化率为62%。环境整治工程内容包括:环湖截污工程、雨水净化处理工程、生态补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治理工程、生态涵养林、竜白水库生态修复工程、湖滨生态带修复工程等,工程占地面积48263m2;
项目总投资为41795.81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637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51%。
三、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及评价结论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 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库区底泥清淤、环湖截污管网施工开挖、地表清理、基础开挖、运输废土石、施工废土石堆放、建设材料运输 | 粉尘、扬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②在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挡板,主体工程装修过程中应设置防尘网;③洒水抑尘;④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⑤进出车辆冲洗轮胎,进场道路硬化;⑥施工期施工土石方要及时回填压实,运输车辆不能装载过满,且覆盖篷布;⑦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⑧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住户的理解。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 | |
施工机械、车辆 | 尾气 | 选用合格燃油,大气扩散稀释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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