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20000t/a沸石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砚山县大华沸石粉加工厂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大华沸石粉加工厂,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工业园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于2017年5月18日取得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砚发改备案〔2017〕26号,项目代码:2017-532622-41-03-013575)。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333m2(20亩),总建筑面积为6570m2。其中,轻型钢结构建筑面积为6000m2,砖瓦结构建筑面积为570m2,地磅占地面积为30m2,硬化道路及回(停)车场占地面积为4558m2,排水沟450m,蓄水池(50m3)1个,生活用水罐(20m3)1个,绿化带1650m2(含生态停车场),围(挡)墙450m,购置安装相应的生产机械设备及水电、消防、防雷接地等设备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20000t沸石粉。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晾干车间、磨粉车间、包装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辅助工程包括综合办公楼、检验化验室、住宿用房、值班室用房、食堂用房、公共卫生间用房、沐浴室用房、配电室用房、道路硬化及回(停)车场、地磅、围(挡)墙、生态停车场、大门。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照明。环保工程包括蓄水沉淀池、化粪池、袋式除尘器、抽油烟机、密闭式车间、垃圾收集桶、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14.33%。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 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地表清理、开挖铺填、建筑材料运输、运输车辆等 | 扬尘、粉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②在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挡板;③洒水抑尘;④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⑤进场道路硬化;⑥运输车辆不能装载过满,且覆盖篷布;⑦建议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水泥混凝土;⑧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⑨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住户的理解。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 尾气 | 大气扩散稀释 | ||||
装修有机废气 | 甲醛、二甲苯、甲苯等 | ①装修材料建议使用新型无毒或低毒环保型装修材料;②装修油漆期间,应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③施工人员进行装修作业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 ||||
运 营 期 | 粉磨车间 | 有组织粉尘 | 粉磨机组设置PPC64-4袋式除尘器(1套)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其它生产车间 | 无组织粉尘 | 各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车间,粉磨机组为封闭式设备,物料传送皮带设有彩钢瓦防护罩 | ||||
食堂废气 | 油烟 | 食堂设置抽油烟机及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达标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值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废水 | SS、细沙粒及石油类等 |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严禁乱排、乱流而污染环境;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③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④将各种建筑材料适量堆存,减少存放时间,对堆放点进行篷布覆盖;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⑥及时清扫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以减少废水中泥沙含量。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生活污水 | SS、COD | 洗漱水等污染物含量较低的污水收集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项目区临时旱厕收集处理后由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运 营 期 | 生产废水 | SS、泥沙等 | 冷却水经收集管道收集排入蓄水池回用于设备冷却用水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生活污水 | SS、COD、BOD5等 | 生活污水排入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