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2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8-04-23 15:16:27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449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生物有机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铺村委会木瓜铺村小组

建设单位:砚山县木瓜铺烤烟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为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木瓜铺烤烟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铺村委会木瓜铺村小组,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于2017年6月28日取得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砚发改备案〔2017〕42号,项目代码:2017-532622-13-03-021839)。项目是利用菌种(福贝复合菌)腐熟柴煤、菊花渣等再加入尿素生产生物有机肥,本项目生产只包括原料破碎、发酵及产品的包装等生产过程,使用电作为能源。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5㎡,总建筑面积为8160㎡,其中原料堆放区占地1600㎡,发酵车间2500㎡,破碎及混拌区267㎡,半成品储备区1486㎡,成品包装区2026㎡,成品堆放区1150㎡,值班室96㎡,工具间96㎡,办公生活区539㎡(办公生活区项目选址木瓜铺村进行建设,位于项目生产区西南侧约630m),厂区硬化道路及场地约为24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原料堆放区、发酵车间、破碎及混拌区、半成品储备区、成品包装区及成品堆放区;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值班室、工具间、办公生活区(不在生产区内)、厂区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排水、供电、食堂、水冲厕等;环保工程包括抽油烟机、移动式垃圾箱、化粪池、排水沟及集水池、布袋除尘器、生物填料塔及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7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5.28%。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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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排放源 (编号)污染物 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
废 气施工期扬尘TSP、PM10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细碎粉尘布袋除尘器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搅拌、铲装扬尘、粉尘停歇延长再开罐(搅拌) 旱季洒水、物料封闭覆盖(铲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发酵车间恶臭生物填料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汽车尾气、扬尘自然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厨房油烟抽油烟机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废 水施工期施工废水悬浮物沉淀回用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生活废水CODCr、 氨氮、SS沉淀后用于降尘
地表径流悬浮物沉淀回用
营运期生产废水发酵场渗滤液通过发酵场地四周设置的集水沟流到集水池,通过泵打回作为下一批原料配料的水分来源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小
日常生活废水CODCr、BOD5、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影响小
固体 废弃物施工期施工工地土石方回填利用不随意堆放、处置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