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行政处罚案件清单 | ||||||||||
序号 | 被处罚对象姓名(或单位名称) | 身份证号码 (或社会统一代码) | 政治面貌 | 是否是国家公职人员 | 案件名称 | 案情摘要 | 作出处罚时间 | 处罚金额 | 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完毕 | 备注 |
1 | 李*珍 | 532622****0542 | 群众 | 否 | 李*珍占道经营案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大街振兴市场后门,发现有人擅自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振兴市场后门三七市场路段售卖花生、玉米等,经调查,经营者叫李*珍。当事人李*珍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4 | 300 | 是 | |
2 | 李*林 | 532622****0540 | 群众 | 否 | 李*林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砚山县平远镇第二小学门口,发现有人擅自占道经营售卖文具,经调查,经营者叫李*林,公民身份号码:532622****0540。当事人李*林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4 | 500 | 是 | |
3 | 王* | 532622****0551 | 群众 | 否 | 王*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大街振兴市场后门,发现有人擅自将五菱小货车停放在振兴市场后门售卖水果雪花梨,经调查,经营者叫王*。当事人王*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4 | 300 | 是 | |
4 | 刘*瑶 | 532622****0537 | 群众 | 否 | 刘*瑶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新平路思瑶摩托车销售店门口时,发现有人擅自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道路上进行售卖,经调查,经营者叫刘*瑶。当事人刘*瑶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4 | 1000 | 是 | |
5 | 张* | 532622****2320 | 群众 | 否 | 张*擅自占道经营案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大街振兴市场后门,发现有人擅自将五菱小货车停放在振兴市场后门售卖水果,经调查,经营者叫张*。当事人张*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擅自占道经营之规定。 | 2024.9.4 | 500 | 是 | |
6 | 徐*芽 | 360124****6919 | 群众 | 否 | 徐*芽占道经营案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新平路平远镇第二小学时,发现有人在平远镇第二小学旁博才文具店门前人行道上摆放售卖文具,经调查,经营者叫徐*芽,公民身份号码:360124****6919。当事人徐*芽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5 | 500 | 是 | |
7 | 张*军 | 430521****0979 | 群众 | 否 | 张*军占道经营案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街云靖车行时,发现有人在云靖车行门前人行道上停放售卖电动三轮车,经调查,经营者叫张*军。当事人张*军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5 | 1000 | 是 | |
8 | 丁*兰 | 532622****0523 | 群众 | 否 | 丁*兰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街振兴市场后门时,发现有人在振兴市场后门十字路口售卖蔬菜,经调查,经营者叫丁*兰。当事人丁*兰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擅自占道经营。 | 2024.9.5 | 300 | 是 | |
9 | 王* | 532621****1920 | 群众 | 否 | 王*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8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县二院红绿灯时,发现有人在砚山县平远镇县二院红绿灯附近市政道路上摆摊售卖手抓饼,经调查,经营者叫王*。当事人王*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9 | 500 | 是 | |
10 | 周* | 511622****8935 | 群众 | 否 | 周*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街耀鑫摩托车经营部时,发现有人在耀鑫摩托车经营部门前道路上停放售卖三轮车,经调查,经营者叫周*。当事人周*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11 | 1000 | 是 | |
11 | 周*能 | 532622****0559 | 群众 | 否 | 周*能擅自占道经营案 | 2024年9月3日上午10时32分,执法人员在对镇区经营秩序巡查时,巡查至平远镇新平路新平广场附近时,发现有人擅自占用人行道经营销售五菱宏光电动车,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叫周*能。周*能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行为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擅自占道经营之规定。 | 2024.9.20 | 800 | 是 | |
12 | 曹*里 | 511622****3419 | 群众 | 否 | 曹*里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大街中申豪爵摩托车行门口时,发现有人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商贸大街中申豪爵摩托车行门口的人行道上售卖,经调查,经营者叫曹*里。当事人曹*里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23 | 1000 | 是 | |
13 | 季*和 | 532626****0919 | 群众 | 否 | 季*和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在平远镇商贸大街万里车行门口时,发现有人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商贸大街四季车行门口的人行道上售卖,经调查,经营者叫季*和。当事人季树和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 | 2024.9.24 | 1000 | 是 | |
14 | 杨*辉 | 532625****0916 | 群众 | 否 | 杨*辉擅自占道经营 | 2024年9月24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时,在平远镇顺丰快递,有人在平远镇新平路顺丰快递门口占用人行道进行经营性的装卸货物,经调查,经营者叫杨*辉。当事人杨*辉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擅自占道经营之规定。 | 2024.9.24 | 500 | 是 | |
15 | 廖*云 | 532622****0515 | 群众 | 否 | 廖*云擅自砍伐行道树 | 2024年9月23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时,发现在平远镇富桥社区一组家辉电器门口的行道树被人为损坏,经调查,经营者叫廖*云。当事人廖*云违反了《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之规定。 | 2024.9.25 | 300 | 是 | |
16 | 高*波 | 532622****0510 | 群众 | 否 | 高*波擅自砍伐行道树 | 2024年9月23日上午09时许,平远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镇区市政设施检查时,巡查至平远镇祥平路林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门口时,发现林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门口的行道树被人为损坏,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叫高*波。 当事人高*波违反了《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损毁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之规定。 | 2024.9.26 | 500 | 是 | |
17 | 田*发 | 532621****3337 | 中共党员 | 否 | 田*发擅自碾压人行道 | 2024年9月30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发现有人将车开到平远镇新平路德邦快递门口人行道上,碾压人行道。经调查,当事人叫田*发。当事人田*发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 2024.10.9 | 500 | 是 | |
18 | 杨*维 | 532621****2922 | 群众 | 否 | 杨*维占用城市道路案 | 2024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巡查至新平路平远镇第二小学时,发现有人擅自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平远二小门口道路上卖早点,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叫杨*维。当事人杨*维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构成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 2024.11.14 | 300 | 是 | |
19 | 何*芬 | 532622****10561 | 群众 | 否 | 何*芬占用城市道路案 | 2024年11月4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发现有人擅自将人力三轮车停放在振兴市场后门十字路口城市道路售卖青菜、白菜、青椒等蔬菜,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叫何*芬。当事人何*芬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 2024.11.28 | 400 | 是 | |
20 | 王* | 532621****1920 | 群众 | 否 | 王*占用城市道路案 | 2024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发现有人擅自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平远镇祥平路县二院门口道路上售卖手抓饼和油炸食品,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叫王*。当事人王*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构成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 2024.11.29 | 1000 | 是 | |
21 | 乐*会 | 532622****0540 | 群众 | 否 | 乐*会占用城市道路案 | 2024年11月25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发现有人擅自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平远镇祥平路县二院门口道路上售卖煮玉米、烤红薯等,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叫乐*会。当事人乐*会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 2024.11.29 | 600 | 是 | |
22 | 张*芬 | 532622****072X | 群众 | 否 | 张*芬占用城市道路案 | 2024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发现有人在平远镇县二院门口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售卖煮玉米、白薯等,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张*芬,砚山县平远镇人,身份证号码:532622****072X。当事人张*芬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构成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 | 2024.12.4 | 300 | 是 | |
23 | 魏*状 | 53262****3312 | 群众 | 否 | 魏*状占用城市道路案 | 2024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对镇区市容市貌进行巡查,发现有人在平远镇商贸街振兴市场后门十字路口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售卖水果(桃子),经调查了解得知,当事人魏*状,身份证号码:532621****3312。当事人魏*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 2024.12.4 | 500 | 是 |
一审:孙启媛 二审:李洪磊 三审: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