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030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08:28:56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4137

李星委员

你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030100号《关于拨付2022年度、2023年度州级划拨我县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资金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

关于拨付2022年度、2023年度州级划拨我县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资金提案,你提出建议:恳请县财政局及时按有关要求将2022年度、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资金拨付到位。

针对你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砚山县委组织部针对以上两笔资金,以砚组函〔2024〕190号致函我局,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建议,调整预算给予安排解决。

感谢你对我县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