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宝华、马礼辉、马康华、马卫兵委员:
你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030056号《关于给予按时拨付县伊协工作经费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
关于县伊协工作经费的拨付,四位委员提出具体建议:建议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批示按时拨付伊协工作经费,以助推协会的正常业务开展。
针对四位委员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力保“三保”都很困难,从2018年以来,各学会、协会工作经费都未能纳入当年县级预算给予安排,各学会、协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困难,采取“一事一请”方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从2024年全县财力情况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砚山县财政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紧运行状态,特别是我县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引进重点企业还处于建设初期,对地方经济难于在短期内形成有力支撑。同时乡村振兴等各民生领域的支出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当前县级财力仅基本保障“三保”部分支出,全县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未能全额保障,存在未落实“三保”政策风险问题。就目前情况,将各学会、协会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暂时无法解决,建议你协会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以“一事一请”方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学、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