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0300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4 08:27:01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4247

马宝华、马礼辉、马康华、马卫兵委员

你在政协砚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030056号《关于给予按时拨付县伊协工作经费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

关于县伊协工作经费的拨付,四位委员提出具体建议:建议财政部门按照上级批示按时拨付伊协工作经费,以助推协会的正常业务开展。

针对四位委员提出的需要我局解决的问题,我局给予以下答复:

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力保“三保”都很困难,从2018年以来,各学会、协会工作经费都未能纳入当年县级预算给予安排,各学会、协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实际困难,采取“一事一请”方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从2024年全县财力情况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砚山县财政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紧运行状态,特别是我县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引进重点企业还处于建设初期,对地方经济难于在短期内形成有力支撑。同时乡村振兴等各民生领域的支出需求不断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当前县级财力仅基本保障“三保”部分支出,全县机构运转、基本民生政策未能全额保障,存在未落实“三保”政策风险问题。就目前情况,将各学会、协会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暂时无法解决,建议你协会根据工作开展实际,以“一事一请”方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学、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