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帅红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砚山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融媒体人才引进和平台建设的建议》(第18号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编外人员的管理,《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砚办发〔2016〕58号)已暂停执行。目前,我县正在研究制定关于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待政府出台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砚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砚山砚山人才工作。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永志,0876—312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