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罗文通 承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
江那镇铳卡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至2016年二月开工实施以来,历时三年,目前已建成安居房238套,建筑面积59366平方米,基础设施水、电路网全面竣工,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户47户。随迁户69户,项目建设已取得实质成效,铳卡村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安居房得到了保障。但因相关补助资金及贷款不能及时就位造成了群众集资建设的居安房建设还拖欠施工方300余万元工程款,施工方曾多次到我镇及相关部门反映拖欠施工工程款的情况,如不及时解决将引发越级上访、非访或群访的情况。
建议:
一是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时兑现补助搬迁户外观补助资金286万元。
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对搬迁户的房屋进行确权颁证,已用于进行抵押贷款。及时缴清搬迁户应缴的集资款。
三是建议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剩余的80余宗已经由村集体征用的宅基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可以由本村集体群众到剩余在基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宅基地可以由本村集体内部交易的规定,由村集体向建房群众收取宅基地出让款。
通过以上三项建议的落实,将能有效的解决搬迁户拖欠建房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