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蔡朝萍、谭兴翠 承办单位: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
内容:
砚山县城新丰路是文化路与砚华路的重要转接线,车流、人流量大,道路两旁饮食、家具、粮油、农药、摩托车修理等经营项目杂,过往、停放车辆多,甚至有部分经营户占用人行道经营迫使行人进入行车道行走,造成安全隐患。另外因道路修建年代较早,路面宽度已不能满足现行通行需要,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段,接送二小学生家长的车辆大量汇集于此路段,有的经营户还恶意占用停车位,经常造成交通严重堵塞。
建议:
1、进一步规范停车,加大清理占道经营力度,清理整治经营户恶意占用停车位行为。
2、将新丰路县二小至砚华路段设为车辆单行线或者阶段性单行(如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