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庆华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94号《关于那夺村小组文化广场坝安装水闸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那夺村是彝族山寨,隶属夸溪村委会,四面环山,全村居住着彝族同胞75户,全村人口372人。修建文化广场时形成了一道坝体,预计可蓄水5万立方米,现在坝体修好了,但没有水闸,现需安装一道闸阀,预计总投资8.6万元。望上级部门给予帮助解决为谢。
目前,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建设均需进入上级有关规划内方能及时申报解决,加之目前涉农资金均需县级整合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因此,对此类“五小”水利工程项目,只能列入小型灌区建设规划、“五小”水利项目规划中申报上级资金解决。我局将按照代表所提建议,以年度项目为要求,统一申报规划,待项目立项批复后及时组织实施。同时,也恳请代表加强对目前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加强与乡镇级的对接,将需建设的有关项目列入乡镇级规划并统一上报进入上级业务部门规划后,争取专项资金立项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唐昶,312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