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对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8 20:51:56     来源: 阅读次数:1005

吴光仙代表:

你在砚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9号《关于帮助解决胡广箐村委会兴隆小组水管更新》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胡广箐村兴隆小组共有58户,250人为了基础设施建设。本村组的水管是2004年就拉的,时间长久,水管全部腐烂老化,加之15年维修公路时,大部分地方严重损坏,严重制约群众的生产生活,现在无法维修,群众强烈要求全部更换为主管60CM,长7000,分管40CM,长1000米,但是群众无法集资,也无集体经济收,望上级领导帮助解决为谢。

经查,该村未纳入《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同时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云发改农经规〔2018〕2号)第二条之规定:因开矿、建厂、修路、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等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污染者付税、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请吴光仙代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强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目前只能维持现状。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18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电话:砚山县水务局,付朝全,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