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砚山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以建设“法治民政”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宗旨,严格履职,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贯穿全局工作始终。一是强组织。形成 “一把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重计划。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结合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明确本年度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等。三是建制度。针对民政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达70部,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完善了《砚山县民政局领导学法制度》。
(二)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利用各种会议,积极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本领。三是立足工作实际,强化民政部门内部业务机构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促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同时,通过印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微信群、政务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干部法律意识,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已举行5期法律知识干部职工会议,包括民法典专题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民政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依法行政,法治民政。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思维和方式推动民政工作法制化,用精准和精细的手段推动民政工作标准化。一是建队伍。砚山县民政局完善法制队伍,我局持有执法证件人数共计14人全部为编内人员。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2021年1月至今未办理过行政处罚案件。二是重程序。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砚山县民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2018年我局购置了2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配给殡葬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制定《砚山县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并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今年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加强审查,规范管理。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0年1月至今,共计制定4起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今年签署了砚山县民政局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云南七乡律师事务所为县民政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已进行合法性审核及备案。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领域行政调解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到位,今年共开展行政调解1518件,成功调解198件,涉及公民3036人,皆为离婚调解。四是我局定期对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严格按照专项执法的内容,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我县的行业组织(协会)的服务和收费活动进行检查。从专项执法监察的结果看,我县行业组织(协会)的服务和收费活动能按物价部门审定的价格进行收费和开展各项活动,无违纪违规行为。对民政经费、低保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对我局自行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五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实行“阳光行政”和“阳光操作”。建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流程和服务指南。建立政务公开栏,向外公开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程序等。全县从享受低保、特困对象等都实行由对象本人申请,由村(社)初审后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后上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再执行。每月在砚山县政务网公开城乡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高龄津补贴发放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档案整理仍需进一步规范,由于人员更换频繁,业务略生疏,档案需进一步整理;二是需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民政业务与法治意识的紧密性;三是执法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余勇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带头部署、重要问题过问、重大事件处置,带头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狠抓法治学习。多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2、坚持依法行政。余勇同志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在涉及全局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由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并交由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在遇到专业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征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机关作表率。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一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统一部署民政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2.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一是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三是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审查。四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4.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一是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省、州民政部门、县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打造“大救助、大养老、大儿童保障、大慈善、大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砚山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