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6:26:10     来源:砚山县委党史研究室 阅读次数:2189

2023年,砚山县委党史研究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砚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以“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为抓手,统筹业务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精心谋划,有序推进工作

结合部门实际,早谋划,早部署,抓好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紧紧围绕《砚山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指标任务一览表》内容,年初及时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职工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各级精神上来,形成上下一盘棋,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史志工作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我室认真酝酿,精心谋划,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充实人员,责任到人,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督导,经常过问,不定期督察,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及时分析研究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制定本部门《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23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学习计划》以及各项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办法措施、工作重点等内容,并按照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实施。  

    二、制定措施,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022年砚山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建设启动后,我室采取职工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形式,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砚山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学习《法治砚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砚山县县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砚山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任务分解方案》《砚山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任务分解方案》《砚山县委宣传部、砚山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内容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领会上级关于抓好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及方法步骤,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并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就如何抓好工作落实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统筹,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按照《砚山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我室涉及建设指标共6项,根据指标内容,结合部门工作,我室从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制度入手,认真查缺补漏,完善各项工作,在制定出台本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10多个方案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及职工行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10余个法治建设制度,完善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3个,整理法治建设档案材料5盒40余份,有序推动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合法合规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学习《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意见文件的通知》《砚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砚山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清理本部门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章制度及文件制定审查和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规范文件制定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及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融的行为发生。全年本单位共印发文件43份,其申请示10份,报告5份,下发通知10份,发函18份;修改完善本单位工作规程1份。年内制定出台的文件及规章制度符合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

(三)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深入学习贯彻涉及本部门业务工作的《地方志工作条例》,配合州委党史研究室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调研,依法依规编纂志、鉴和地情书籍,指导部门志编纂工作,切实将《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先后编纂出版了《砚山县志》(第二轮)、《砚山县侨务志》,指导编纂《沙子坡村志》,启动了《砚山县扶贫志》编纂,指导有关部门完成《砚山县教育志》《砚山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志》《中共砚山县委党校志》等志书编纂出版,完成《钟秀文山——名村》地情资料供稿,稳步推进《钟秀文山——名镇》资料组稿工作,调查摸排村史(村情)馆10个,开展古代碑刻和摩崖题刻16处,没有因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不到位,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四)突出重点,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及一系列专题法治宣传方案,紧密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采取召开群众会集中宣讲、入户宣传、“火塘会”、“院坝会”、印制资料宣传、利用QQ群微信群发布法治内容等多种形式,以人居环境整治、“三个一”工作、反诈宣传、乡村振兴、耕地流出问题整治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学雷锋纪念日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七城”创建包保网格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二是利用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七城”创建、反诈宣传专项行动等活动,制作宣传图片资料,深入包保网格点大外革村开展宣传,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反诈知识;三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部门实际,多形式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营商环境主题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利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三个一”、耕地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采取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入户宣传、讲座、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先后深入六主村委会、平寨村委会下辖的各村小组,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让基层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开展农村治理。五是利用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治工作,采取口头宣讲、入户宣传、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平寨村委会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宣传涉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反诈知识,让村民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提高法治意识,做好防范工作。六是利用开展革命遗址遗迹调查保护为契机,向革命老区村寨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七是运用新媒介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乡村振兴挂钩点、“七城”创建包保网格点QQ群微信群发布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违法警示教育案例、诈骗警示案例、防诈骗短视频等内容,让群众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全年深入包保网格点召开群众会2场次,参会群众100余人,入户宣传20场次,散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设立宣传横幅2条,利用QQ群微信群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30条、发布警示教育案例10个、转载相关微视频8个、微动漫6个;单位主要领导深入乡村振兴挂钩点宣讲法律法规3场次,受教育群众200余人;深入六主村召开群众会宣讲法律知识1场次,受教育群众60余人;利用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工作走访宣传150户,受教育群众800余人;利用开展“绿美砚山”建设等工作宣传法律法规18场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利用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向群众宣传2场次,受教育群众80余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重点不突出,特色亮点不明显。史志部门不是执法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多。具体工作中,就如何开展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有力,统筹不够到位,重点不够突出,内容不够丰富,法治建设工作仅限于学习宣传、宣讲、印发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粘贴标语口号等,工作没有特色亮点,成效不够明显。

(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受办公条件限制,本单位没有专门的法治宣传专栏,在内部宣传上,仅限于职工会、专题会、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学习有关法律和资料;在对外宣传上,仅限于印发资料、讲座、口头宣传,宣传形式单一,涉及面不够广;宣传资料也仅限于文字或黑白图片,内容不直观,不吸引群众,宣传效果不佳。

(三)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差距。2022年我县启动了砚山县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以来,我室按照县的要求,开展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本单位不是执法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和标准要求把握不准,思路不清,措施不够有力,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室将紧紧围绕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认真梳理短板弱项,分析研究,创新举措,全力以赴抓实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方法,持续开展学法活动。继续利用单位各种会议,采取集中学、自学、领导宣讲、在线学习、网络学习、观看法治讲座、微信群、QQ群、快手、抖音、新媒介等平台,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普法学法活动,坚持向干部职工普法,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聚焦中心任务,深化宣传活动。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七城”创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耕地流出问题整治、重点业务工作等,延伸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包保网格点、乡村振兴挂钩点、革命老区村寨等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着力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三)突出重点,继续开展法纪教育。在内部教育上,继续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群众宣传教育上,引导网格点、挂钩点群众多学法、多了解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处理问题,确保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法律规定,不做违法之事。

(四)学用结合,依法开展业务工作。继续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志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党史编纂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史修志,充分挖掘地情资源,依法管理革命遗址遗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法履职,规范出版史志图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翔实的史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