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盘龙彝族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4:05:00     来源: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2242

2023年来,盘龙乡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党政领导、到各中心站(所)、到人,形成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已按照要求开展2023年度述法,确保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二是全面培养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同时利用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契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2023年,盘龙乡持有执法证53人,班子成员持证率达100%,干部职工持证率90%以上。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法制专题课堂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邀请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专家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次,干部职工会集中分篇目学习《行政法》5次,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懂法用法执法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大重要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对重大制度建设事项,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盘龙彝族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公众参与度,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坚持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争议较大的,积极与上级部门请示报告,协调第三方参与评估。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2023年以来,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根据《砚山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对全乡权责清单进行梳理,我乡共涉及权责153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权力45项,严格根据权责清单实施行政行为,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按照《盘龙彝族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的重大行政决策,及时进行公开。按照《盘龙彝族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盘龙彝族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试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确保决策合法、程序合规、风险可控,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3年内进行1次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上报,确保决策方案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严格执行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不断提升诚信行政水平,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三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于2023年2月11日起,聘请云南临吉律师事务所担任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点工作中的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疑难问题解决的出谋划策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3年共履行行政执法273件(次),其中:行政许可168件、行政检查105次。认真推行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门受理、一次办协同办公和OA并联审批、限时办理等行政审批途径,2023年来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便民服务事项2875件,办结2875件,办结率100%。三是简化办事流程。落实好“一把手”走流程行动工作,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综合运用,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充分运用好乡级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和村级便民服务站点6个,同时对“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安装注册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做到让群众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就可以轻松完成在线审批、网上办证、业务查询等事务办理,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争取“最多跑一次”,甚至不用跑,最大程度为群众带来了便利。四是持续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畅通“12345”“接诉即办”平台咨询投诉渠道,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质量,对政务服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评价和反馈,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

(五)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1.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县级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我乡紧紧围绕“突出打非”和“深入治违”两大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严格执法,严打强治”的思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全面排查无证无照小作坊、小加工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多合一”、易群死群伤等场所,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乡累计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18次,出动7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95家次,填写安全检查记录95份。

2.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1)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制定印发《中共盘龙彝族乡委员会 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龙彝族乡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盘发〔2023〕60号),把应急救援的基础工作打牢打稳,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组织实施救援,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做好事故上报和善后处理工作。

(2)深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先后组织盘龙中学和6个村(社区)开展防震演练;组织115个村小组开展防汛演练,参演户4974户,参演人数13587人;组织1个重点村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参与农户27户,参演人数41人;在盘龙乡政府组织消防和地震演练1次,参演人数80余人。同时,加强农村义务消防队建设,不断延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推进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全员培训为契机,全面开展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重点加强企业责任人的培训。3月31日组织全乡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4.构建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开展乡党政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制作领导接访下访时间表张贴在接访场所,将班子成员职务与分管工作公布于众,让来访群众一目了然,同时要求信访接待人员要向来访群众准确说明情况,帮助群众“点准名”,协助领导“接好访”。2023年内盘龙彝族乡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52件,接访群众120人次,其中当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件,转交各部门调解40件,坚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三到位”原则,诉求合理的现场帮助解决,诉求不合理的讲明政策,存在困难的给予帮助,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持续保持打击违法非法信访的高压态势,做好非法、越级上访应急预案,把打击工作前移到隐患苗头阶段,治源头、打露头、防出头。通过抓好法治教育、源头防范、疏导化解和依法处置,积极实现和坚决维护全乡信访秩序。

(六)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采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等方式,坚持“村组每日排查上报”制度,由每日“0”报告,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同时,强化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工作,建立乡村两级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准确分析判断治安形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完善制定《盘龙彝族乡矛盾纠纷三级闭环调解实施方案》,将矛盾纠纷入户调查表完善细致,便于网格员理解填写,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效率、准确率。2023年,村级自行调解矛盾纠纷17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乡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压力。乡、村两级调解机构按矛盾纠纷三级闭环化解实施方案运转,上下联动,系统管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形成以“大排查”促“大稳定”的工作局面。202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50起,调解成功128起,调解成功率86%。定期组织乡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及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召开综治维稳工作协调交流会,固定议程在会上分析研判、交流协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加强各村(社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会议等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盘龙乡共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综治维稳工作协调交流会议12次,分析研判22件推进化解中的矛盾纠纷。

(七)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乡纪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我乡执法人员存在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等情况。在网络舆情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目前全乡未发现因行政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此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执行向乡人大及其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质询和工作评议制度。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六个一”便民行动落实,深化“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改革,扎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建立完善电子证照管理制度,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政府决策规则、办文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务、财务、村务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利用各村公开栏依法依规对申领救助补款、低保申请等情况进行公示,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合法化。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二、存在问题

我乡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差距,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仍存在个别群众不懂法、不会用法的情况。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盘龙彝族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继续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对接上级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法制教育宣传。依托“八五”普法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宣传重要时段,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活动,面向全乡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乡公民法律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