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7:25:00     来源: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2249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提醒函》要求,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重点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定期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14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均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826件。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降费减免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16.62万元。四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乱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2023年随机抽查了5家企业,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按照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的《砚山县“城管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二是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三是聘用公职律师,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查,参与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的审查,在处置涉诉案件、信访案件、赔偿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执法资格,规范执法流程,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让执法有效率有温度。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处罚决定、许可信息等100%做到了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配备执法记录仪、询问室,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按比例配备了法制审核人员。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四是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381件。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树立法治理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3次,培训学时达24个;参加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7次,培训学时达42个,线下满60个小时培训人数47人,培训到位率100%。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组织培训、集中学习、广场宣传、微信推送、深入村寨网格区宣传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能力,让公众理解、认可、支持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共深入挂钩村寨开展普法宣传10次,深入网格区开展普法宣传3次,到公园广场集中宣传6次,微信推送3次。三是认真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诈、防诈、反诈意识。开展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学习培训4次,向干部职工深刻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和现实危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防诈反诈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深入挂钩责任网格区开展全民推广安装、注册、使用“金钟罩”“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反诈宣传工作,完成与单位干部职工和挂钩责任网格区群众签订《砚山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工作任务。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18件,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职责,适时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定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社会稳定工作。2023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267件,办结率100%,其中办理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信访案件12件,办理“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交办工单209件,办理“书记、县长”信箱信访案件31件,办理上级及其他部门交办信访件15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人员队伍有待加强,专业性法律人员缺乏。

二是干部职工法律政策水平有待提高,学习法律政策主动性不强,法律知识储备相对欠缺。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方法、宣传手段还需创新。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制作的执法文书、证据采集信息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不系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作出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与应用,组织和引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级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党的政策理论与学习城市管理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审阅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文件,及时组织研究,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确保上级的工作要求高标准落实到位。

(二)统筹谋划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加大法治建设保障力度,积极构建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制定印发了《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项目建设、采购等均按要求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

(四)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学习等方式方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做到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意识。年内共开展廉政谈话6次、警示教育学习5次。

(五)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制定了《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按时举证,按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年内共办结司法建议、检察建议1件。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切实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职责和统筹推进。结合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明确了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股室,并安排专人负责。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和城市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继续落实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持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努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知晓度。定期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法制培训,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度和满意率,促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治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