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司通〔2023〕41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推荐为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被推荐对象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单位:中共砚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砚山县安平大道
监督电话:0876-3120505
中共砚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一、“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1.砚山县委办公室
主要事迹:县委办公室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转化为推动砚山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工作成效,全年提请并参加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17次35件,筹备参与研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9次52件。参与集体研究审议党内规范性文件9次15件,制定县委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县委规范性文件1件。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保密、档案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50余人次。先后到阿猛镇、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蚌峨乡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个,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提出整改要求9条,对45个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检查,办公电脑652台,档案和保密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2.砚山县委政法委
主要事迹: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政法委书记办公会、干部职工工作例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体学习等会议的“第一议题”。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建立运行机制,做到法治建设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党建目标考核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跟踪督导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共建格局。县委政法委带头示范,引领政法部门躬身入局,共同推进法治建设,聚焦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写入年度全县政法工作要点,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全县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要点、全县政法宣传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重要内容,督促各乡镇、政法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3.砚山县人民法院
主要事迹: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实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地落实。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打击犯罪能力水平。全力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成立砚山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平远人民法庭成立砚山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站,邀请26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入驻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将案件委派驻法院调解室、乡镇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4.砚山县人民检察院
主要事迹: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推砚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服务大局,展现检察担当;坚持诉源治理,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抓好主责主业,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强化队伍建设,打牢基层基础。下一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优化服务发展举措,服务砚山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5.砚山县司法局
主要事迹:近年来,砚山县司法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法治砚山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贡献。2020、2021、2022三年全州法治建设年度考核我县分别考核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2022年8月县司法局被授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6.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事迹:多年来,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注重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大练兵”培训,以法规股为中枢,引导学法与实战相结合,全系统共有11人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持证率100%。注重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坚持投诉举报、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流程及闭环监管制度、部门精神文化等规范上墙,编制《市场监管执法手册》,规范设置办案专区。注重推行“721工作法”,服务前移,源头治理,事前事中引导规范,尽量减少启动处罚。坚持释法说理普法执法,执法践行法理、事理、情理“三理”深度分析说透,文书做到法理释疑,事理阐明,情理服人。注重行政执法成效,聚焦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年均立案查办案件100件以上、罚没款200万元以上,行政执法效能名列前茅,行政执法规范成为全州示范标杆。
7.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
主要事迹:砚山税务始终树牢“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理念,不断提升税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贡献税收法治力量。通过县局党委“带头学”、青年课堂“每周学”、执法人员“定期学”、新进人员“每日学”的方式,树牢法治思维,建强法治队伍,每周三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法治讲堂”,实行“月测季考”,并对考试成绩进行晾晒,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共培养省州青年才俊、专门业务人才、“岗位能手”23名,不断提高税务青年的法治水平。通过“税企联动、税校联宣、税村联讲”的方式,不断强化税法宣传,增强纳税意识,让“纳税光荣的理念装进纳税人的脑袋,真金白银的税费进入国家的口袋”。砚山税务将持续聚焦“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不断提高税收治理效能,全面升级办税缴费体验,有效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用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缴费人的幸福指数。
二、“文山州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名单
1.普俊维,男,彝族,1979年04月,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长
主要事迹: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政府工作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要工作任务学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出27件,提出继续有效18件,全面修改3件,废止6件。组织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公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共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8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件,组织法律顾问对县政府签订合同协议及发布的通知公告合法性审查50余件,为领导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降低行政风险,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2.赵 敏,女,汉族,1975年1月,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示范引领,建设“法治机关”。组织开展宪法宣誓3次,创新开展局机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知识竞赛1次。带头参与行政执法考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两期通过53人,机关持证率达95.8%。创新改组,改造“法治基地”。创新提出打造“校外活动中心式”法治教育基地,改组县六中班子,坚持“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的办学理念,采取“集中教育+重点转化”的教育模式,截至目前,学校共教育转化合格输出374人,初三毕业320人,为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效奠定良好基础。法教融合,创建“法治校园”。提升法治精细化管理,与各部门联合配备147名法治副校长、550名“法治第二班主任”,实施“点菜”式精准普法,围绕反电诈、防溺水等主题,开展法治讲座400余场次、入班宣讲3000余次,完成全县在校中小学普法宣讲全覆盖。普法强基,共建“法治乡村”。以乡村振兴和绿美乡村建设为契机,深入蚌峨乡板榔村委会和科麻村委会,开展“法治乡村你我共建、和谐生活万家共享”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宣传覆盖2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发放宣传单1565份。
3.鲁 云,女,汉族,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股长
主要事迹: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2022以来,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4场次,972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各类行政执法培训18场次,共2300余人(次)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共发出应诉提醒函8份(19件);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50件,梳理反馈问题400余个;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办结43件,行政复议按时审结率100%。
4.唐保娜,女,汉族,1992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司法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股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从事法治建设工作5年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过硬的政治素养,干练踏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敢于创新的工作思路,聚焦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用担当作为践行司法行政为民宗旨,用主动创新服务发展大局,把满腔法治情怀都奉献给了砚山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出色完成了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任务,她坚持干一行爱一行,尽心尽职把每一项工作做好,时时事事以工作为核心,以工作为重心,不怕困难、敢于克难。
5.马雪娇,女,回族,198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主要事迹:马雪娇同志长期从事市场监管法规审核工作,业务能力强,作风优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履行法制部门职责,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她从事法规工作以来,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耐心、细致地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看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程序,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都严格审核,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将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案件审核的每一个细节,运用法律思维严格审核把关防范风险,坚持原则,做到法制审核100%,确保适用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精准,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共审核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30余件。严格要求自己并引导法规股工作人员践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时刻警醒思想,守住原则,不受外来因素影响,做到公平公正,严守纪律“高压线”,筑牢底线,坚持“本本分分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6.卢 娟,女,壮族,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公安局三级警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以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此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认真遵守组织纪律和廉政条例,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事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接手全县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后,认真学习,熟悉相关工作,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台账及年终考评台账,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并在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工作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7.朱永敏,男,汉族,1987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从事税收工作11年,他从未停止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普法宣传和规范执法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指导好本单位税收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他积极参加全州税务系统青年才俊培训、专门业务人才培训等,对涉税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顺利取得了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为做好税收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为一名一线的法治工作者,为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维护税法尊严,提高税务系统公信力,勤奋努力,默默奉献,用其青春岁月,展现了一名优秀税收工作者的法治底色。
8.田文友,男,汉族,1974年5月,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纪委监委二级监察官
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得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长期保持在全县优秀行列,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优越成绩。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通过有效分析和掌握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充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及时有效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多形式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抓住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文山州警示教育基地中心、挂联村社区等多阵地、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有痕迹,认真收集部门法治建设相关资料,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放在日常,规范化、电子化管理法治建设资料,使得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9.徐绍丹,女,汉族,1988年04月,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人民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主要事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普法宣传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认真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职责,助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聚焦当前各类社会问题背后的法治宣传短板弱项,深挖普法宣传工作中的经验亮点和做法成效,在砚山县政务网建立法治宣传资源库,充分利用县融媒体中心所属新闻媒体好享砚山APP、砚山融媒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统筹做好社会宣传,利用砚山淘屏、交通枢纽、LED显示屏等做好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法治宣传,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
10.李云豪,男,汉族,1990年8月生,群众,现任砚山县蚌峨乡人民政府综治办主任
主要事迹:该同志始终恪尽职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因私情变通,公正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重视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通过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求真务实,提高工作能力。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扎实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普及和乡镇法治建设的发展。组织开展了10余场法律宣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五是为群众排忧解难。按时办结上级转办信访案件6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地维护我乡的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乡成功调解了各类矛盾纠纷115件。
11.苏永继,男,汉族,1976年10月,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主要事迹:该同志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始终坚持以党中央法治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高效合一贯穿工作始终。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以人为本、换位思考、疏堵结合”原则奋战在城市管理执法一线,践行“文山之干”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他始终保持党员初心使命,秉承踏实稳重军人作风,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带领执法队伍不遗余力地创建整洁、文明、宜居、美丽砚山。在市容市貌整治、违法建筑拆除、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访投诉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群众诉求办理等方面迎难而解。加强单位公众号法治宣传的策划、管理,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执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播执法正能量、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12.周毓宇,女,汉族,1989年2月,中共党员,现任砚山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工作人员
主要事迹:该同志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政治意识高,干事思路清晰。自从事法治建设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核心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政法干部理论学习,优化政法干部法治思想意识;加强与各级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协助做好全县立法工作;履行好执法监督工作;积极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在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同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赢得单位领导和同事的赞誉。
13.杨正文,男,汉族,1963年1月,中共党员,现任云南日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支部书记
主要事迹:杨正文律师以培养职业律师为己任,不忘初心,一心一意。在他的引领下,砚山县域律师事业蓬勃发展,涌现出王育富等杰出人才。他不仅在法律领域取得了卓越成就,还先后办理了熊某贩毒案、某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案等若干社会影响力重大的案件。同时,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先后开展讲座36场,为社会捐赠3.2万元。他不计个人得失,创办了云南日和律师事务所,为律师事业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