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共组织召开专题党课2次、党组学习3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7次。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坚决整治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运输执法规范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砚山县交通运输局4月12日组织州交通执法支队砚山大队和局属有关单位召开砚山县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省、州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和会议精神,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动员部署会议,并制定下发《砚山县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统筹、配合推动,确保部署落地落实;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党政“一把手”主动带头抓实问题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压实,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发放通告159份,粘贴整治公告21份 ;深入企业粘贴专项通告、发放走访调查问卷,听取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截至目前,共发放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走访调查问卷300余份;畅通12328、12345投诉举报渠道,截至目前未收到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到社区开展座谈会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座谈会5次。
按照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聚焦“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执法粗暴问题、执法“寻租”五个方面的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查摆问题,严格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州交通执法支队砚山大队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116条,对自查自纠查摆出来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一是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单位运行制度。二是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程序做好有关重大决策工作;三是 2022年1月17日,县交通运输局与云南临吉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云临律顾字﹝2022﹞第(1)号),聘请云南临吉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单位法律顾问。四是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出台《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2023年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部门任务方案4个,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方案1个,使用省级平台开展抽查工作,完成部门随机检查对象16户,录入检查结果16条,完成跨部门随机检查对象1户,录入检查结果1条,已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二是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程序等信息做好事前公示,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落实“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本年度承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三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州交通执法支队砚山大队以专题培训、每周一学等形式,统一学习互联网+执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6次,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了执法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标准等职能职责,对执法程序、执法仪使用、证据保存、执法用语、执法忌语、执法人员形象以及法律文书等进行了规范。
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截至目前,共抽查执法案卷182宗,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其中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存在不规范问题93宗。
(五)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职责,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着力解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二是作为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我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六)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为进一步规范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责任监督,避免决策上的失误,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增强党组成员的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一是制定《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股所级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023年县交通运输局涉及应诉案件4件,其中:工程款案件3件,行政处罚1件,已委托法律顾问出庭应诉,工程款胜诉2件,对方撤诉1件,行政处罚一审判决胜诉,对方在上诉期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裁判,并全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八)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二是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交通队伍。
(九)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普法责任,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将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纳入党支部会议重要议题,形成“党建贯穿、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明确党支部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统一领导。二是紧扣“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目标导向,全力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三是按照村委会“点单”,挂包单位“配菜”的工作模式,突出应用“案例式”普法、“互动式”普法,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普法质效。截至目前,共下沉开展工作21次、普法宣传16 场共502人次、入户法治宣传386户,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共1000余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合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运行顺畅、权责清晰、高效便民的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普法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深入,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执法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后备执法人员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亟待提高,创新意识不强,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为主线,继续通过开展执法培训、专题培训、每周一学等学习方式,进一步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的政治素养、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办案能力,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以科学技术为抓手,结合当前实际,建立和完善公路执法科技化水平。在平文高速公路设置非现场执法系统,通过非现场执法取证,解决传统执法的弊端。
(三)加强执法力度。针对当前交通执法存在的违法行为,通过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密度、加强执法力度等措施,全面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