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砚山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砚山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人社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一是主动认领指标任务。根据《砚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砚山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任务分解》,结合人社部门职责职能主动认领48项指标任务,切实按照指标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分部门分步骤落实创建任务,严格落实周报告、月报告制度,积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报告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办。二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根据2017年9月15日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砚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有2项,即:第16项,编制全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和调整全县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第17项,编制全县就业工作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县人事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按照部门职责权限,有关人社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均由上级部门制定。目前,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四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22年共审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4件,办理过程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开展,并在承诺时限内作出了行政决定,程序合规合法,做到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接诉即办,提升欠薪案件线索受理和转办效率。截至11月,共登记欠薪线索449条,已办结432条,未办结17条。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896.11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1952人。对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惩处。全县通过开展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人力资源市场整顿、工时和休息休假、新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检查。共检查124家用人单位,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用工行为,未发现使用“智障”务工人员和强迫劳动行为。五是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为重点,不断提高仲裁调解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有效防范劳动人事争议风险,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截至11月,共收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120件(按一人一件计算),涉及人数120人,立案受理件105(其中,仲裁调解96件,仲裁裁决 8件,正在处理中未结案 1件),涉案金额 242.47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9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 100%。共接到来信来访326件,其中12345政府热线282件,信访辅助系统28件,其余交办、转办16件,已办结322件,正在办理中4件,没有群体上访和国家交办、省交办重信治理第二批信访件。六是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应急预案》《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医疗保障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七是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为有效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共组织分管执法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州、县两级执法业务培训5期34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1期5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法4次;开展干部职工“讲政策、讲业务”比赛活动1期。组织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国人社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在线学习平台,强化人社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八是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按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政务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出台《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中共砚山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砚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述责述法。
(二)全面实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要求,共梳理编制本部门114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73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项。已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动态调整,公示公开。
(三)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国家、省、州“放管服”改革要求,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事项,本部门共有171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146项。二是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20〕13号)精神,本部门共有30项行政职权下放至平远镇实施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8项,已完成下放承接工作。三是全面核查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完善有关办理事项,优化政务服务,减少跑动次数。四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五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督察”平台信息录入,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有效推进线上线下一体监管。2022年以来,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1次,录入“互联网+监管+督察”平台信息6条,归集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数据22595条。六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完善首问责任、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制度,制定《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办事规程。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截至目前,共办理承诺告知制政务服务事项1985件,其中,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18件244322.1元;养老保险服务—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共20件565987.31元;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费待遇申领91件4150966元;工伤保险服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申领2件103.77万元;工伤保险服务—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10件8833.5元/月;养老保险服务—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1844件2382684元。
(四)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一是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严格按照审查范围、标准,做到有件必备、有案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备案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了《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方案》《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目录》《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2022年以来,暂无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网上考试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人员共48人,持证率82.7%。2022年共组织30名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通过考试18人,通过率6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根据州县两级司法部门要求,统筹安排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5期34人;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培训1期5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法4次;开展干部职工“讲政策、讲业务”比赛活动1次,确保执法人员年内接受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三是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81号 )要求,严格按照“证照分离”实施方案,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许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他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2022年以来,本部门被诉行政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
(七)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定了《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第一期)》,督促领导干部职工年内完成学习。
(八)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我局聘请杨柏王律师事务所冯在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协议期限至2023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轻理论学习,重实务办理。以业务繁忙为由,轻视理论学习,重视实务办理,没有做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缺乏理论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
(二)人员调动受限,执法队伍建设薄弱。目前,我局承担执法职责的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数10名,实有人数7名,空编3名,因人员调动受限,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执法任务压力较大。
(三)无专项执法经费,执法设备配置较为薄弱。因无专项执法工作经费,单位经费受限,也无能力配置新设备,执法设备配置较为缺乏,执法形式较单一。目前仅有执法记录仪3个、录音笔1支其他移动执法设备2台和1间具有摄录功能的调解室。
三、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业务水平。以全州司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为契机,积极组织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参加每周五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人社比武大练兵活动、干部职工“讲政策、讲业务”比赛活动为抓手,全面督促干部职工深入系统学习人社政策知识、业务知识,为强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以理论学习促进实务提升,全力创建法治示范单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寨等活动,提倡全民参与学法普法,正确树立法治意识。持续按照《砚山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请示汇报,充实执法队伍。结合执法人员空编缺乏的实际,积极加强向县委组织部请示汇报,多方挖掘人才,充实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