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平远农垦花生队3000头肉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4-10-09 16:12:14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阅读次数:815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远农垦花生队3000头肉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县平远镇农垦社区花生队

建设单位:云南乐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乐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环评编制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砚山县平远镇农垦社区花生队,项目于2022年3月4日取得项目备案证,备案号为:2203-532622-04-01-356738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主要建设有标准化牛舍、挤奶厅、青贮窖、饲料贮存区等,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粪污处理设施、防疫消毒设施等。项目年存栏肉奶牛3000头,其中存栏肉牛300头,存栏奶牛2700头;年出栏肉牛300头,年产鲜牛奶13797t。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7.05万元,占总投资的14.902%。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分析及减轻影响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影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面开挖、场地平整、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建筑材料运输等活动。在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而且以粉尘和施工噪声最为明显。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和洒水频次;

(2)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建筑材料统一堆放,同时采用土工布遮盖,减少粉尘量,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4)设置施工围挡,围挡配置喷雾降尘设施,可有效减少扬尘的影响范围,其影响范围可控制在项目施工区域内;

(5)能种植绿化树木的地方先采取植被保护,以防被雨水冲刷,形成水土流失;

(6)运输车辆缓慢行驶,禁止超载,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避免运输过程中物料泼洒、跌落。

(7)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在正常状况下工作;

(8)使用环保型燃油,提高燃油的质量。

2.施工废水影响及减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1)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1个容积为5m3用于收集沉淀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2)施工人员粪便污水拟建1座卫生旱厕,待项目区建设完成后进行卫生填埋;清洁废水经临时沉淀池(与施工废水共用)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3)雨天径流废水含有大量泥沙,项目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雨水收集沉砂池,容积为50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或项目区晴天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噪声影响及减轻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驶、禁止鸣笛、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

(3)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缩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施工期应使用性能好、低噪声的设备施工;

(5)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内部平衡利用,最终不产生弃土弃渣。

(2)建筑垃圾按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指定堆放点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清运点,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项目施工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为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影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物为牛舍、待挤厅、污水处理区及堆粪棚等区域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沼气燃烧废气。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影响:

(1)恶臭气体防治情况:确保项目周界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牛舍、挤奶厅设置为四面通风式结构,安装换气设备,保持舍内干燥,同时用生物除臭剂,定期对牛舍、堆粪棚、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喷洒除臭,采用吸粪车清粪,实现粪污日产日清、在日粮中添加微生物制剂并合理搭配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加强厂区绿化,减少蚊蝇孪生,减轻环境中的恶臭。

(2)沼气燃烧废气防治情况:(SO2、NOx、颗粒物)脱水、脱硫后贮存在贮气柜中,然后通过管道供给食堂作为燃源。饲料加工颗粒物防治采取将搅拌器封闭、加水措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厨房油烟防治情况:经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建筑物的屋顶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排放。

(4)防护区防治情况: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严格控制执行禁建区域有关规定,减少土地开发利用规划。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为工作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养殖废水、挤奶厅清洗废水、待挤厅废水(包括地面清洗废水和泌乳牛粪污)、青贮渗滤液、堆粪棚渗滤液以及初期雨水。

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影响: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和生产废水(采用“格栅+固液分离+沉淀池”预处理)分别进行预处理后一同进入“覆膜厌氧发酵池+A/O反应池+沼液暂存池”处理达到《农用沼液》(GB/T40750-2021)表1(非浓缩沼液肥料Ⅰ类)标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项目设1个240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4)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1100m3收集沉淀后优先回用于厂区绿化,回用不完的再进行外排。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为烘干机、输送机、制棒机和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0~80dB(A)之间,其次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之间。采取如下减轻措施:

①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尽可能远离厂界。

②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如设备安装时采取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

③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厂内车辆行驶路线,厂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同时加强装卸料管理。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绕开居民集中区。

⑤加强管理,设备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灰渣、化灰渣、水膜除尘沉淀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制棒机产生的残损品、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冷凝木焦油及木醋液。采取如下措施减轻措施:

(1)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灰渣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2)炭化灰渣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3)水膜除尘沉淀沉渣定期清掏,统一收集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4)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

(5)制棒机产生的残损品重新压碎后回用于生产。

(6)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

(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置。

(8)废机油使用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场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通过专业运输车辆集中运送到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9)木焦油及木醋液使用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场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通过专业运输车辆集中运送到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环保要求如下:

①收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单独收集,严禁和一般固体废物混装,危险废物使用危废收集桶分类收集。

②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即“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危险废物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能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流失。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墙裙必须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③委托转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转移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设置台账,明确危险废物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等。

④危废暂存间必须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内。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除危险废物以外的其他废弃物。

⑥危废暂存间管理人员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月汇总一次。危险废物暂存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泄露事故发生。

⑦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为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控制,本环评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2)分区防治措施

结合项目拟建情况,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厂区按各功能单元所在处的位置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以下防渗要求对全厂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墙裙必须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防渗层为至少等效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化粪池、隔油池采取抗渗混凝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1.0×10-7cm/s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绿化区域以外的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及减轻措施

本项目以锯末、木屑为原料,经炭化工艺生产机制炭,项目运营过程不涉及使用化学药剂。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料锯末、木屑、生物质颗粒燃料,属于易燃物质,存在火灾风险;项目炭化工序产生的气体含有可燃气体,其主要成分为CO,甲烷等,存在火灾风险,操作不当可能导致泄露或火灾,污染大气环境,本项目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火灾事故。采取如下措施减轻风险:

①项目设备、建构筑物之间保持一定防火间距,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和管道应设计安全阀、阻火器等防爆阻火设施。

②生产车间配置手持和移动式灭火器。

③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对生产操作工人要进行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

④在日常营运过程中加强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宣传和对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规范操作,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其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进一步降低。

⑤项目建设完成后,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中的要求,编制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要求,对项目环评文本中分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拟决定给予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