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远街水稻烘干系统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新平社区农场九队
建设单位:砚山县三千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三千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新平社区农场九队,项目于2024年8月07日取得县发改局备案,备案号:2408-532622-04-01-819409,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租用砚山县平远顺辉经贸有限公司加油站场地建设稻谷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80m2,其中烘干房320m2,除尘房200m2,其余为仓库、办公生活用房,项目设置烘干机8台,进行稻谷的烘干加工。项目原辅材料新鲜稻谷,使用能源为生物质颗粒燃料。
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18.6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2.4%。
三、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分析及减轻影响拟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文本摘要)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影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新平社区农场九队,项目租用砚山县平远顺辉经贸有限公司加油站场地建设,经现场踏勘,用地范围内现有生活用房、部分加油棚,已无原有设施设备,本次建设以现有生活用房进行改造后作为办公生活区使用,其余场地布设生产用房。
1.施工废气影响及减轻措施
施工期减轻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为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①物料运输禁止超载,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慢行。
②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居民区及中心区。
③建设单位应合理选择建筑及装修材料,以避免环境空气污染现象的发生。
2.施工废水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原有厕所、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施工噪声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施工期涉及的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其中:施工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切割机、电焊机等)产生的噪声,多为点声源,噪声源强一般在60~85dB(A)之间;施工作业噪声主要为物料搬运噪声、施工人员活动噪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噪声级一般在50~70dB(A)之间;施工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噪声级一般在80~85 dB(A)之间。为了减小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影响,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避免高噪源同时进行施工。
②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夜间禁止施工。如根据工况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必须得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③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
④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车辆运输应尽量避开居民区,车辆途经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
⑤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配备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⑥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期。
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装修时废木料、石料、包装、金属材料等。为降低施工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对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点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人员约为5人,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食宿。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产量按0.25kg/d人计,则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kg/d。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生活垃圾乱扔乱放;在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影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堆放及卸料粉尘、烘干废气、燃源废气、车辆尾气、恶臭气味。
(1)有组织废气排放
1)烘干废气
项目烘干废气主要为水蒸气及粉尘,其中水蒸气可不考虑污染物量。烘干过程粮食在烘干机中翻滚会有粉尘产生,该部分粉尘主要为稻谷中的灰尘、秸秆等,约占原料的1%,项目烘干工序在烘干机内进行,粉尘产生均在设备内部,生产环节无溢出。项目于烘干房旁设置有1间除尘室,内设置水雾除尘装置,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粉尘随水蒸气随风道进入除尘室,烘干粉尘经水雾除尘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沉降,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出。
水雾除尘装置:主要是利用高压将水分子细化至微米级别,通过特殊的喷嘴喷出,形成细腻的水雾。这些水雾与空气中的粉尘颗粒充分接触,使尘粒被水膜捕获并随水流下,从而达到除尘的目的,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为技术可行措施。
2)燃源废气
项目烘干房内设置有2台生物质热风炉为项目生产供热,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作为燃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每台生物质热风炉内自带机械除尘设施,环评要求项目热风炉增设布袋除尘器,燃源废气经机械除尘设施+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处理,并配备1台20000Nm3/h风机,处理后废气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出。
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每台生物质热风炉内自带机械除尘设施,环评要求项目热风炉增设布袋除尘器。项目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1178-2021),烟气处理可行性治理措施包括:①机械除尘+②袋式除尘、①SNCR+②机械除尘+③袋式除尘、①SNCR-SCR/SCR+②烟气循环流化床法脱硫+③袋式除尘等组合措施,本项目烟气处理技术选择机械除尘+袋式除尘,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0%,为技术可行措施。
(2)无组织废气排放
1)堆放及卸料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经转运车辆运至原料仓库,在堆放及卸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原料为稻谷,主要颗粒状,无粉料,故项目运营期堆放及卸料粉尘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环评提出以下措施:原料堆放过程中篷布覆盖,工作人员日常配备口罩等防护工具。
2)厨房油烟
项目运营期在项目区内食宿工作人员为6人,项目厨房烹饪只使用电源,不使用其余燃料作为燃源,工作人员厨房内三餐烹煮食物时候污染物为厨房油烟。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工作人员较少,产生的厨房油烟量较少,本项目场地通风情况良好,在大气扩散稀释的作用下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3)车辆尾气
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因燃烧燃油会产生车辆尾气,其中含有THC、CO和NOx等污染物,均为间歇性无组织排放,且废气产生量较小,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车辆尾气主要靠自然通风扩散,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4)恶臭
运营期项目区恶臭主要包括项目运营期厕所、化粪池以及垃圾收集池等产生的恶臭。本项目场地空旷,通风情况良好,在大气扩散稀释的作用下,项目区恶臭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但为了进一步降低其影响,环评要求:定期清扫厕所,保持厕所清洁干净;项目设置密闭式化粪池,故确保定期清掏化粪池污泥,从而减小恶臭气体产生量;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除尘房废水、生活污水。其中,除尘房废水经设置的集排水沟集中收集后进入循环沉清池(6m3、三级澄清)澄清处理,澄清后回用于喷雾除尘装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不设废水排放标准。
3.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次为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
(1)人员噪声:外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声压级在60~70dB(A)之间,在考虑墙体阻隔、绿化带阻隔、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2)交通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之间,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但为了更进一步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减速图标;②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③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车辆进出顺畅。
(3)设备噪声:声压级在80~95dB(A)之间,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设备产噪量,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减小噪声源强;②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出现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③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置于室内;④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检测,防止人为噪声。
通过以上措施防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排放限值。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包括清筛杂质、热风炉炉渣、除尘房沉泥、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废。要求建设方在项目区内设置1个灰渣收集池,水泥硬化,有防风防雨遮挡物,将项目区产生的清筛杂质、热风炉炉渣、除尘房沉泥集中收集至灰渣收集池,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设置1个生活垃圾收集池,水泥硬化,有防风防雨遮挡物,生活垃圾收集到项目区内生活垃圾收集池,定期清运至项目区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及减轻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及询问业主,项目区域内尚未发现地下水过度开采和受污染的现象,目前地下水质状况总体良好。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接自给水管网,不采用地下水,且项目运营期废水不外排,项目场区地面全部硬化,且防渗防漏。
为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控制,本环评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机修过程中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2)分区防治措施
结合项目拟建情况,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厂区按各功能单元所在处的位置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以下防渗要求对全厂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①一般防渗区:循环沉清池、化粪池、灰渣收集池、生活垃圾收集池四周及池底,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②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进行水泥硬化。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后,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及减轻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分析,辨识出的主要环境风险源及风险因子及环境影响为火灾事故、废气非正常排放事故、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性。在项目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环保管理、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提出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保证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可接受。
四、经审查,项目文本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有关要求,对项目环评文本中分析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拟决定给予同意批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