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000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州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建强战斗堡垒。一是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到办公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成立县政府办“机构联盟”党支部,选强配齐班子,带好党员队伍。打造“精耕细作 服务强砚”党建品牌,被命名为砚山县“十佳党建品牌”。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被评为文山州第一批“绿美机关”、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砚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先进集体。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学习研讨。今年以来,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班子成员到挂联支部讲党课5次。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班子成员牵头认领调研主题7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7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学思想、破难题、办实事、促发展”等活动,支部党员认领为民办事清单45项,主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争创模范机关。今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8次,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3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次,支部各类组织活动有序开展,“智慧党建”平台信息录入率达100%。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2023年组织收缴党费1.72万元。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根据党员工作变动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10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全年调整中层干部4名,推荐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2名,职级晋升3名,支部1名党员记二等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评选设立12个“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干部职工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组织干部职工参与“99公益日”等各类捐款4870元,组织全体党员到6个社区开展“双服务双报到”311次,总时长达874.24小时,为民服务形成常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上,6名班子成员挂钩联系6个基层党支部,办理实事21件。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委会、网格点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和基层党建等工作,今年共投入资金3.86万元购买慰问物资、扶贫产品等,种植县委、县政府树900棵,向维摩村委会选派驻村干部2人,帮扶工作成效明显。二是全面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云南省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全年召开机关党组会议22次、班子会议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7项。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扛实主体责任,压实机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派单工作,派出责任清单31人(次)171项。扛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从严从紧抓纪律作风整治。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常态化开展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反面典型警醒震慑,组织观看《诺言》《问“剑”破局》等警示教育片,开展《我本是高山》电影党课。今年来,主要领导开展廉政谈话2次,各班子成员牵头开展廉政谈话70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1人次)、廉政家访8人次,组织开展季度警示教育活动4次,组织到县法院旁听案件庭审1次。从严从细抓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1—11月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为0.95万元(含县七创办公务接待支出0.58万元),同比下降20.83%;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8.77万元。三是全面推动“学习型”机关创建。以学习为抓手,全面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培训,组织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人民武装部革命英雄纪念室、者腊王建川事迹陈列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参加“书香文山阅读季”等活动,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通过微信群推送学习材料,开展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提升培训14期,联合县委办公室举办全县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1次,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
2.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抓实办文办会。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严把政策关、时效关、公文格式关,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126个,同比下降22.7%;编发各类会议纪要74期,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审查协议合同等84件、通告2件。进一步精简会议,做实会前筹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参加上级会议193次,同比增长8.6%;召开本级会议23次,同比下降8%。二是抓实督查督办。围绕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督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3年,政府系统、政府办开展督查检查考核20次,督查质量和效果明显提升。督促办理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82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278件、县政协提案204件,办复率100%。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重新<“安排”和“部署”语意重复>,通过规范办理程序、强化跟踪督办,提高办理质量。三是抓实信息服务。继续将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事项,压实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截至目前,上报约稿信息215期、亮点信息20余期,省级采用40条、州级采用150条;上报应急值班信息39期,转办砚山网络舆情19期。2023年政务信息名列全省50个直报点第11名,为近3年来最好成绩。四是抓实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2023年1月至11月受理信访案件720件(去年同期866件,同比下降16.86%),办结677件,办结率94.03%;统筹落实政府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完成接访下访180批353人次,受理案件180件,办结180件,办结率100%,信访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五是抓实政务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务类信息3703条,公开发布文字解读94个,图文解读相关信息45个,视频解读4个,动漫解读2个。“砚山政府”微信公众号坚持工作日每日发布、推送政策资讯、工作信息等。“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到办件2106件,按期办结2106件,办结率100%。六是抓实其他工作。外事工作方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涉外体制机制建设,抓好国家安全、海外利益的风险排查、研判等工作,进一步筑牢国家安全防线。法治建设方面。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办公室志愿服务队伍力量,开展普法活动16次。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服务保障县人民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4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紧紧围绕砚山县建设“高质量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总体规划,认真按照每月重点任务派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密工作方面。抓实保密工作。切实履行保密工作职责,强化涉密人员管理,常态化开展保密自查,定期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安全生产方面。认真开展安全宣教“五进”工作,签订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坚持每日三次对政府大院内建筑物进行防火巡逻,坚持每月、节假日前例行检查,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七是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月28日至4月28日对我单位开展巡察,5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巡察反馈问题37个,完成整改36个,于9月27日通过验收。八是抓实七城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工作为强化文明意识、提升整体形象、促进工作提质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制定2023年爱卫、创卫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创卫、爱卫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创卫宣传单500余份,粘贴宣传画报20张,召开群众会3次、干部职工累计入户宣传500余次。严格落实每周一清扫、一宣传工作制度,每周五结合“主题党日”、志愿活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扫除“众参与”和爱卫、创卫、创文宣传活动。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政府大院和网格包保片区环境每周2—3次的卫生督查巡查工作。认真做好“四害”消杀,加大“四害”滋生地治理,定期更换鼠药,做好记录台账。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重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4次健康知识讲座,更新6期健康知识宣传栏。持续巩固无烟机关成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做好巡查、劝阻吸烟工作记录,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学习型、文明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形象得以彰显,干部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得到充分展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文秘股、综合股、信访室、信息股、督查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政务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人事教育股、行政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纳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61577.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1577.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0189.12元,增长1.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189.12元,增长1.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281583.23元增加726945.27元,增长258.1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2261577.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4432.82元,占总支出的86.24%;项目支出1687144.53元,占总支出的13.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0189.12元,增长1.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5569.45元,增长10.05%;项目支出减少320380.33元,下降15.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死亡抚恤和信访事务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4432.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79374.89元,占基本支出的8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057.93元,占基本支出的1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7144.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87144.53元,其中生活补助144000.00元、办公费1330754.53元、 委托业务费200000.00元、 福利费12390.00元。具体开展情况如下:付安保服务费144000元,付全县党政机关统一网络核心安全设备系统升级经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所需经费,成都兴邦咨询有限公司信息服务费用资金,政府系统职工运动会经费,信访工作经费等1330754.53元,法律顾问费200000元,下派政府领导艰苦地区津贴补贴1239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157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增加190189.12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281583.23元增加726945.27元,增长258.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4984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473943.00元、公用经费1088757.93元,项目支出1687144.5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943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5065.92元、离退休人员工资63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2.4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852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600858.86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193996.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90.57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982.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7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70376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决算为20094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88079.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60%,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28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0%,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940.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18807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28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079.70元、公务接待费12861.00元,均未超出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35.69元,增长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0.69元,增长0.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75.00元,增长6.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创文创卫工作检查督查及信访事务增多,公务用车出车频次和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七城创建办接待上级工作检查督导组及州信访局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5057.93元,比上年增加116284.01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量增多,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日常运转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6075.26元、水费18876.63元、电费35000.00元、差旅费137315.34元、维修(护)费10000.00元、培训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861.00元、劳务费100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079.70元、其他交通费用362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8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8790857.71元,其中,流动资产71010.72元,固定资产8322859.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6987.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0559897.4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903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4886.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采购支出总额71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401111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202408230340068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