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6 08:22:00     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次数: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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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区域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学校德育处与教师及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例会、周会、安全知识教育讲座、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在广大师生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行安全教育。

 2.抓实抓牢,强化安全措施。

(1)加强了学校安全检查保卫工作。学校对保卫人员不定期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要求,按时开关大门,实行入校门人员审查、登记制度,领导带班,保卫人员和值日教师轮流值勤制度,在重要场所加强了防范措施。

(2)加强了校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由德育处、总务处、班主任定期对学校校舍和学校设施、设备进行排查,校长不定期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建立好安全检查台账,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力求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加强饮食卫生的检查。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膳食管理委员会对学校食堂和饮水系统进行不定期检查,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认真做好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食材的采购、加工关。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杜绝带病操作,坚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日食物做好留样备查。

(4)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护学岗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消除交通隐患。

  3.安全教育不放松。未雨绸缪,认真落实消防、防震及防暴恐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教育。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微信群、告家长书等渠道,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学生自防自救能力,本学期学校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1)进一步增强了行政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凝聚力,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精神,努力做到个体合格、群体合拍、整体优化。

 (2)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执行教育教学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     

2.修师德、练师能,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

(1)继续抓好师德建设,增强教师的履责意识、师表意识和爱生意识。坚决杜绝体罚、进行有偿家教或社会兼职等现象;学校与继续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师德模范评比活动,黄云坤老师被推荐为我校“师德模范”;县级优秀班主任苏绍娟,县级优秀教师高武芳,县级优秀教师魏春梅,县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吴兴洪;乡级优秀教师(9人):李昌志、罗 丽 、代连磊 、肖家成、郑泽艳、朱坤竹、沈建华、娄方瑞、蒋成勇,乡级优秀班主任(3人):周凌灿、杨光鹏、温代坤,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杜佳鸿、罗艳红。

(2)做好校本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落实教学常规工作。在“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等环节上促进教师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

(3)严格规范教师上班纪律。教师上班期间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情况由校长办公室做好记录、统计和公示。

(4)开展教师业务大练兵活动。本学期所有任课老师完成了集体备课教学设计,并开设了校级优秀课评选活动,评比结果与绩效工资、评优评先挂钩。本学期,语文组吴兴洪、冯玲艳、李佳、谢永翠老师;数学组张芬、高贵章、何雪娇、王明志;英语组杨亚、朗蕊、张辉;政治组田国敏;物理组王永文分别参加了国培计划送课下乡培训。

提升校园德育影响力

1.举行有体验的德育活动,推进学生公民道德建设。

(1)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巩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成果。通过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教育活动、理想前途教育活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培养学生“爱校爱家爱自己”的意识,努力提高学生的“文明守纪,团结合作,勤奋求知,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

(2)注重学科渗透,提高学生素质。课堂教学是开展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阵地。教师注重在学科教学中的有机渗透,力争做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

(3)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教室走廊、板报、学习园地、校园橱窗、网站等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班会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积极创建书香校园,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益,使学生养成有孝心、有爱心、有恒心的健全人格。

(4)加强诚信和感恩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理念。大力开展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同学、感恩社会、感恩祖国的感恩系列活动。以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使学生牢固树立感恩意识,成为一名懂得感恩报效社会的好学生。使每名学生都能成为在校是名勤学文明的好学生,在家是名勤快孝顺的好孩子,在社会上是名勤劳守法的好公民。

2.家校合作,通过教师家访、分层家长会和家教讲座等途径指导和健全家庭教育作用,引导家长参与班级管理,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共同构建育人平台。

3.加强班团干部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班团学生干部建设,发挥团支部、班委等组织的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好学生干部竞聘、培训指导等活动,推进班干部的自主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律、自强、自立意识。

强化质量强校意识

1.落实教学常规,完善评价体系。

继续规范和完善“常态课”听课、评课制度,强化教学过程的管理,即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反馈、考查、总结和反思等环节的管理,实行校长推门随堂听课制度,其他人员停课节数符合规定。

2.优化教学环节,构建高效课堂。

(1)优化备课环节。各备课组定期开展导学案研讨,加大集体备课的力度,鼓励教师在备课上作深度思考,着力质量提高,严格按照导学案编制有关要求,将内容落到实处,积极做好二次备课,杜绝形式主义,杜绝网络教案。

(2)优化上课环节。建议课堂教学:预习检查要保证5分钟,新授解疑要控制25分钟,当堂训练要达到8分钟,课堂小结要留有2分钟,真正做到向四十分钟要质量。

(3)开展分层教学,做好培优辅差,做好目标分层,施教分层,作业分层,评价分层。围绕分层教学精心设计课堂和课后作业。

(4)优化检测与辅导环节。督促所有学生做好“纠错本”,落实“限时作业”和“限时训练”制度,加大矫正反馈补偿制度。搞好检测与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辅导。

(5)抓好薄弱学科、薄弱环节教学和薄弱工作。教师重视对学生薄弱学科的辅导,通过课堂重点抽问、课后个别辅导、作业采取面批等方式,确保学生各科均衡发展。

3.健全教研组建设,推动学科发展。

(1)加强指导教研组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教研组教研质量。

(2)着力落实课堂“导学案”的编制质量,使“导学案”工作为课堂质量的提升做好保障,充分关注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的培养。

(3)加强了初三毕业班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①开展初三教育教学研讨会,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②定期组织学科教师进行教学调研和中考导向研究,③初三文化课教师认真学习了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认真研究三年内中考卷,教导处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4)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激发青年教师自我发展的愿望,提供青年教师外出学习、锻炼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提供青年教师展示才能的舞台。

细化后勤管理,提升服务育人质量。

1.加强对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后勤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教学工作服务。

2.进一步强化了门卫、食堂的管理,增强有关人员的责任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服务育人。

3.进一步做好校园净化、美化工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环境育人。

实施依法治校,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教育的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校务公开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实现“零举报”。

2.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确保教育质量,科学安排学生在校活动及作息时间。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使用程序。减少学校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教育经费投入到教育事业建设上面。

4.坚持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通过宣传橱窗、会议座谈、通知文件、校园网站等多种形式途径,及时地将学校发展变化中的最新信息作及时的报道与公布,增加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总之,维摩二中的教师都能认真工作、任劳任怨,为学生的发展不断奉献,学校各处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学校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一些成绩。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维摩二中将继续保持奋进态势,赢得更加满意的成绩。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教育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99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7370004.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44923.64元,占总收入的98.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5081.21元,占总收入的1.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92436.89元,增长21.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0087.93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清缴以前年度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2348.96元,增长83.39%,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其他收入是砚山县税务局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797.02元,中共砚山县委教育工委补助下级上年党费1464.45元,收取学生课后服务费209319.74元,乡政府补助款13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58423.64元。其中:基本支出13668197.16元,占总支出的79.66%;项目支出3490226.48元,占总支出的20.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83587.93元,增长20.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6638.55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计核算要求2023年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项目支出增加3490226.4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计核算要求2023年将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等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列支;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68197.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68197.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0226.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106804.82元,水费120700.80元,电费135019.36元,邮电费25000.00元,差旅费9940.00元,维修(护)费13500.00元,培训费47147.50元,劳务费315600.00元,生活补助1013557.00元,助学金17029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492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2990087.93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清缴以前年度保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328357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817183.00元,单位正常运行商品和服务支出760212.48元,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6182.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926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2724.96元,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支出46203.94元,死亡抚恤金1033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368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93540.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24635.88元,工伤保险缴费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5508.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2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20.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资产总额3223582.06 元,其中,流动资产382949.96 元,固定资产2840632.10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3068.80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019.07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6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6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64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564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普通教育:反映各类教育支出。

(七)特殊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八)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200136002201111

砚山县维摩第二中学202408221113445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