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18:00:00     来源:砚山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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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2.‏‏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协调和保障。‏

3.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4.负责全县水利规划和建设。‏

‏5.负责全县小(1)型及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指导小(2)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6.负责全县农村供水保障。‏

7.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审批、法制建设以及普法。‏

8.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9.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州级下达我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4.97亿元,同比2022年增长20.07%。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540万元(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投资5507万元,按统计规则清零)。重点完成:完成五谷冲水库工程合同完工及水土保持、环保专项验收;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建设累计完成4.08亿元,本年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开工建设砚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龙潭冲等4件病险水库工程;完成维摩乡石漠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及21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居那革河、蚂蚁河治理工程逐河治理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合规性审核,居那革河初步设计11月已获得州级批复,争取获得省水利厅2024年度第一批河道治理资金安排;清水江砚山县者腊河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已获批复,预计12月底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2024年3月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

2.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一是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湖)工作。今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共巡河(湖)20946次,共组织5941人开展清河行动350次,投入河湖保护治理资金547.34万元。二是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34次,水行政执法27次,发现“四乱”问题6个、碍洪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并完成116个水利部遥感图斑现场复核及系统录入上报工作。三是加快绿美河湖及美丽河湖建设。实施清水江(小新寨段)绿美河湖建设,申报评定居那革河、差黑海湖、浴仙湖、迴龙水库、阿额水库、稼依水库为州级美丽河湖。

3.强化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建设及水库管理。一是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做到精心组织谋划,细化保障措施,时刻绷紧防汛应急抢险这根弦,全力抓好动员部署,科学研判防汛形势,坚持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调度科学合理,成功抵御强降雨袭击,努力确保了汛期安全,库塘蓄水达9887万立方米,防汛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二是完成听湖水库和丰收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并通过省级考核评价。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8.99万亩。

4.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一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深入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目前已完成排查建立台账,并对排查出的1619口机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做好下步整治工作。二是依法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1件,取水许可审批19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1.14万元,水资源费90.21万元。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87.98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开展水源地保护执法7次,及时制止水源地保护区内“四乱”、垂钓等破坏水环境水生态行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即办公室、水政水资源水保股、规划建设监督股、防汛管理河长股。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砚山县河道管理中心

3.砚山县丰收水库管理中心

4.砚山县迴龙水库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砚山县水务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砚山县水务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0,095,28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64,754.94元,占总收入的93.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30,526.90元,占总收入的6.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344414.65元,下降32.2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五谷冲水库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未拨入“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012311.81元,下降31.52%;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五谷冲水库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332102.84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未拨入“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1,144,081.84元。其中:基本支出4,531,056.30元,占总支出的14.55%;项目支出26,613,025.54元,占总支出的85.4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178814.65元,下降28.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97477.12元,下降42.12%;项目支出减少8881337.53元,下降25.0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五谷冲水库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水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1,056.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82,065.02元,占基本支出的92.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8,991.28元,占基本支出的7.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水务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13,025.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6,613,025.5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2023年水利救灾中央直达专项项目243,500.00元;德厚水库项目613,701.96元;砚山县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1,000,000.00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专项资金20,000.00元;防汛抗旱应急提升工程90,000.00元;砚山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土地征收收储资金 1,040,526.90元;维摩斗果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水闸工程款700,000.00元;砚山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厂土地征收收储资金1,038,800.00元;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0,000.00元;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中央专项资金870,000.00元;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中央专项资金890,000.00元;2023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2,533,422.06元;砚山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专项资金3,087,577.94元;2023年水资源管理项目中央专项资金49,000.00元;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1,550,000.00元;2023年农村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央专项资金330,000.00元;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及维修养护项目中央专项资金240,000.00元;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专项资金70,000.00元;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专项资金300,000.00元;砚山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县级资本金中央专项资金6,000,000.00元;砚山县护河员队伍经费专项资金3,545,900.00元;砚山县浴仙湖水生态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砚山县五谷冲水库工程等6个贷款项目1,390,596.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64,754.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5%。与上年相比减少5282311.81元,下降15.7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五谷冲水库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44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5104.96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5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1.8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421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296126.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284.3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799.3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93801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1%。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支出26938019.7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0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住房公积金32008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决算为54,23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236.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69%,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23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23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618.17元,增长129.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农村供水保障、防汛检查等工作,导致公务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以及支付以前年度部分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71.17元,增长18.43%;主要原因是因农村饮水供水保障工作迎国检,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847.00元,增长851.47%,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部分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及安全生产督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防汛及安全生产督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991.28元,比上年对比增加50,881.25元,增长1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农村供水保障、防汛检查等工作,导致公务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以及支付以前年度部分公务接待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400.00元;水费1,800.00元;电费12,489.00元;邮电费25,116.50元;差旅费1,715.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劳务费4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36.19元;其他交通费用188,734.5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26,915,363.92元,其中,流动资产13,722,659.81元,固定资产321,550.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1,972,838.2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60,898,315.8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59584.60元,增长18.33%,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和公共基础设施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77579.4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砚政复〔2022〕762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重复入账核销工作的批复,核销业务大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2023年其他收入合计1,830,526.90元,其中单位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1,830,526.90元:文山州水务局拨入抗旱资金90,000.00元(文水资财〔2023〕21号);县泽惠供水有限公司拨入砚山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2021年项目水厂土地征收收储资金1,040,526.90元(砚政办发〔2022〕51号);拨入2017年度维摩斗果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水闸工程款7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其他收入3162629.74元减少1332102.84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未拨入“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601111

砚山县水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