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18:03:58     来源:砚山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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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项目工程建设法人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规划,负责水源工程、农村水利、大中型灌区配套工程、防汛抗旱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治理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建设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

2.开展水土流水普查、检测工作;开展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推广水土保持先进技术;配合查处水土保持案件。

3.履行砚山县平远大型灌区管理局法人职责。 

4.组织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供防汛抗旱技术支撑保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务局的领导和指导下,2023年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项目建设管理。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及时组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组建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三是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手续完整。四是重视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到资料完善,人员到位。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如下:

(1)砚山县红舍克下坝、科北水头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于2021年12月14日开标,2021年12月22日开工,次年4月8日完工,并于6月10日顺利通过验收。

(2)砚山县店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2020年4月28日招标结束,12月21日动工建设,次年10月18日全部完工,并于10月20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3)砚山县阿香水库工程新增水净化处理设备项目于2021年12月3日开工,次年3月22日完工,6月24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2.持续开展项目。持续开展包括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供水保障项目、砚山县五谷冲水库工程、砚山县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

3.新开工项目。砚山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工程于上年度5月18日开标,9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现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收尾工作。

4.完成农村供水一体化项目可研、用水系统填报,2021年涉农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5.协作其他股室完成水保评估考核、砚山县补佐水库工程相关建设工作、砚山县盘龙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砚山县五谷冲管网工程建设等事宜。

6.其他重点工作。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爱卫创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等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1)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州、县纪委及县水务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婚丧喜庆事宜、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相关规定;持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变动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跟进,找准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实现全覆盖。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县水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联防联控、自防自控。一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疫苗接种。二是提升自我防控意识,勤戴口罩、勤消毒、监测体温,万众一心,一起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3)爱卫创卫工作。在县水务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战略目标,为我县创卫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定期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卫生知识竞赛。二是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组建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小组等,确定分管领导,做到责任到人;制定工作计划和整改措施,做到有条理有秩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制度管理,以制度监督。三是增强意识,真抓实干。坚持一日三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室外无烟蒂、无树叶、无纸屑。

(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务局各项决策部署,对各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安排,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抓紧抓实。一是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及乡镇进行资产移交,制定资产标识牌等;二是整理装订项目资料,将脱贫攻坚相关资料完整、有序移交档案局管理;三是做好其他衔接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建设管理办公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763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7631.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7179.62元,增长1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7179.62元,增长15.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3〕56号文件)调入刘家嘉和沈力2人到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增加一次性抚恤金52518.60元,遗属补助2012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7631.84元。其中:基本支出3354988.24元,占总支出的97.88%;项目支出72643.60元,占总支出的2.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7179.62元,增长15.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4536.02元,增长12.57%;项目支出增加72643.6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3〕56号文件)调入刘家嘉和沈力2人到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增加一次性抚恤金52518.60元,遗属补助2012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4988.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58838.79元,占基本支出的9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149.45元,占基本支出的2.87%。人均支出145869.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43.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发放抚恤金52518.60元、遗属补助2012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763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7179.62元,增长15.00%,主要原因是根据(砚人社发〔2023〕56号文件)调入刘家嘉和沈力2人到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以及增加一次性抚恤金52518.60元,遗属补助2012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15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567.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4.7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961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94663.5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109.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38.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3029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939345.00元、津贴补贴135920.00元、绩效工资1165178.00元、办公费41656.61元、水费3500.00元、邮电费15840.00、差旅费5000.00元、培训费2000.00元、公务接待2000.00元、其他交通费19852.84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5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3757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0.00元,增长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元,增长6.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接待6批次2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产总额2383781.13元,其中,流动资产2220166.8元,固定资产18045.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145568.9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542.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2541.89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干部职工个人部分社会保险未缴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520.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520.8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200233200501111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