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砚山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附表十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70号;邮编:663100;电话:0876—3120291;传真:0876—3122566)。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服务大局,坚持把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当作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有效地推动我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全面发展,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规范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分局、各所、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梳理、上报和发布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条例》要求,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砚山县国土资源局首问责任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砚山县国土资源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认真编制、公布和及时更新《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指南》、《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目录》和《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等,制定印发了《砚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砚山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以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按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的机制。认真抓好不动产登记、矿产开发、土地审批等三级联网审批内网建设,制定相关信息公开的编辑、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不予公开信息的保密等工作程序。
(三)抓落实,见成效。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云南征地信息系统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以公示栏、电子滚动屏等公开为辅,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原则,采取纸上、墙上、屏上、网上公开等四条途径进行政务公开。结合业务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信息、政务动态及部门会议类信息在生成后及时在县政务网和部门网站公开。定期编制《砚山县国土资源简报》发县属各有关部门、乡镇、管理区,及时反映政策动态和工作成效。以中国土地交易网为平台,及时公布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政务信息,实现了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共享。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发布的信息做到“内容准确、要素齐全、分类合理、规范整齐”。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以网站公开为主,以公示栏、电子滚动屏为辅,认真做好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托砚山县政务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砚山县国土资源网站等网站主动公开党务政务信息1760条(其中:发布国土资源信息动态45条,即将到期探矿权采矿权15条,图片新闻4条,部门预决算2条,地质灾害公告3条,土地整治中标公告4条,不动产登记共1086条,通过中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01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以县政务网、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畅通政务专栏、报刊宣传、国土简讯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布信息。对重大决策、重要措施在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公示栏、电子滚动屏、文山日报等辅助方式进行公开。2017年12月,我局按照上级关停部分部门网站要求,已永久关停砚山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2018年信息发布将按照要求及时链接如政务网公开发布。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在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收到1件农村农民建房疑问咨询,我局经落实后及时在解答系统给予了答复;没有参加新闻、在线访谈、微博微信回应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当面、传真、网络、信函等依申请公开、申请处理、咨询处理的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未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举报投诉数量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未收网络、信函、举报箱等到举报投诉情况。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情况
2017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成立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的批复要求,我局共成立信息公开机构一个,主要负责人为杨菊莲,任职为信息中心主任,专职人员2人;2017年共投入信息专项经费6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培训情况
2017年我局以会代训方式召开会议2次,培训8次,参加人员612人。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局通过成立机构、制定计划等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砚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较少,特别是在人员安排、工作部署、设备设施配置维护以及业务培训方面存在较大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的社会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公开程序不够规范,依申请公开还有待加强;三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四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够及时,由于信息种类多、数量大、更新快,部分股室出现上交的信息已过公示时间,需加强各股室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协调配合。
(二)改进措施。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主动请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国土系统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公开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和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主动公开意识,做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评议工作,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分局、各所、股、室、队、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将在砚山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全部转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让更多公众了解国土资源信息的基本内容;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分局、各所、股、室、队、中心安排一名信息公开人员,负责收集、公布本分局、所和系统的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砚山县国土资源局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59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信息中心负责人:杨菊莲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 |
(三)接受培训人数 | 人次 | 612 |
单位负责人:卢兴举 审核人:李树锋
填报人:杨菊莲 联系电话:3129200
填报日期: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