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正文
阿猛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21 21:15:58     来源:阿猛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4637

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8〕2号)文件要求,阿猛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公布2017年阿猛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阿猛镇镇属各部门和13个村委会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州、县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布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同时以“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为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守保密审查规定,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以砚山政务网为主要平台,多渠道和形式公开府信息。

阿猛镇在砚山县政务网上公开信息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载体的运用,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突出重点领域、热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阿猛镇按照《条例》、《规定》精神,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务信息52项,发布政务信息248条,内容涉及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多个重点、热点领域,及时、规范的公开,满足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提升了政府运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阳光政府建设。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梳理了权责事项,我镇原有承接各类权力事项11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确认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21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内部审批事项4项,公共服务项9项,其它行政职权事项57项。各类权责清单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按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二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算和决算。镇属各部门和13个村委会都在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了财政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三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由国土所和城建所牵头,通过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公开违章建筑整治、征地拆迁补偿信息、保障性住房和抗震安居工程信息,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四是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类信息、数据公开。镇扶贫办、城建所等部门及时准确公示扶贫各类信息,数据,公告。各村委会及时公开贫困户民主评议结果,各类扶贫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五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由阿猛中心校、卫生院、社保所、民政办等部门牵头,加大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社会保障、民政事业等信息的公开。阿猛中心卫生院按要求将门诊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及收费、投诉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并及时公示各类疾病预防宣传信息,各级医疗机构、专家义诊信息,为群众就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民政办在公示栏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农村、城市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各类优抚、补助、慰问资金和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六是推进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由城建所、安监站牵头及时公示村级道路建设、煤矿山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各类信息。七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安监站牵头,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镇域内各大超市、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抽验等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阿猛镇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基础上,镇属各部门、各村委会严格按照《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暂行)》的要求,属于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经审批后在规定时限内发布,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和群众便于知晓的渠道公开信息,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外,还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展板、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017年,共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8条,以单位内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阿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到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通过狠抓工作,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按照县上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站所和村委会领导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形式,没有必要认真抓,公开形式和内容较单一。

(二)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完善。一些部门没有完全按照《条例》和《规定》以及县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三)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力度还比较薄弱。还没有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督措施,公开的内容不能长期有效,风吹日晒,不能使用。

(四)镇内人员变动更新快,缺乏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于人员变动较快以及缺乏专业指导培训,镇上没有专职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给此项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难度。

(五)经费不足。由于镇财力困难,对政务公开投入不足,没有资金建设、运营和维护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软件平台;硬件方面,很多公示栏橱窗破烂,不能及时得到修缮,影响信息公开。

三、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大胆创新,攻坚克难,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

(一)加强思想教育。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的个别站所和村委会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

(二)狠抓监督管理不放松。按照新要求,严格标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开创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三)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按照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争取在各村委会设立一个固定的永久性村务公开栏,优化网络管理平台,并辅以广播、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针对人员变动快、业务不熟等原因,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对新接手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其尽快熟悉业务,以便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我镇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严格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不断推进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我镇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2017年阿猛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阿猛镇人民政府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3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兼职人员数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