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砚山县召开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汇报会。
会议现场
会上,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黄敏作动员讲话。县委书记何昌娥汇报砚山县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县委书记何昌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弦,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峰,副县长冯光槐分别作个人述责述廉。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性,配合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始终坚持考核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严格程序和标准、严守考核纪律、严肃考核作风。要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提高政治能力,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统筹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树立正确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以上率下,引领责任落实,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惩治腐败,筑牢廉洁防线,全力打好纠治“四风”持久战,为砚山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组织开展了民主测评。
县委书记何昌娥主持会议。
县四班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县纪委县监委各室(部)负责人及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一般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