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砚山县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4次(扩大)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弄虚作假干扰国控环境监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并开展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制定学习计划和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利用领导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群众工作会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代会精神,同时全力推动大会精神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注重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结合群众实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大会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要集中力量抓好工作的落实,聚焦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发展。要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领导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工作的规则,确保党委党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守干部标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带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河湖保护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担负起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河湖保护治理的“一岗双责”,加大监督,严格执法,依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督察检查,重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严肃查处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警示和震慑。
县委书记何昌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有关县处级干部,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