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2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有关评审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自然资〔2019〕1号有关要求,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昆明根苑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砚山县七城创建垃圾分类材料堆放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函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砚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阳厚跃 电话:0876-3123098
附件:
1、砚山县七城创建垃圾分类材料 堆放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docx
2、砚山县七城创建垃圾分类材料堆放厂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评审表.docx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