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24年秋季灭鼠灭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08 09:59:57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2829

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云政办发〔2008〕230号)和《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鼠疫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监测与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地字〔2024〕1号)。

二、主要任务:确保全县鼠密度和蚤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减少人间、鼠间鼠疫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三、主要内容

(一)灭鼠、灭蚤范围。2024年秋季灭鼠涉及县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蚌峨乡的所有村(社)及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的部分村(社),共59个村(社)442个村小组204个机关站所64712户;灭蚤涉及平远镇、稼依镇、阿舍乡和维摩乡4个乡(镇)15个村委会35个村小组5391户;省、州驻砚单位的灭鼠、灭蚤工作由所在乡(镇)负责协调并同步组织开展。

(二)组织实施

1. 准备阶段(10月14日前)。各乡(镇)选1—2个点做好灭鼠前鼠密度蚤密度调查并及时上报调查小结。灭鼠灭蚤所需药品(溴敌隆母液、奋斗呐)由县疾控中心统一购置;为保证毒饵质量,确保灭鼠效果,所需毒饵聘请毒饵配制专业人员协助完成,费用由各乡(镇)同服务方签订合同并按协议支付。

2. 乡(镇)灭鼠培训、毒饵发放阶段(10月15日—1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村小组为单位召集、抽调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制,定责、定人、定点、定任务,每10—15户确定1名灭鼠员在村委会集中培训,培训工作与毒饵分发同步进行,培训工作结束后,将毒饵分发到灭鼠员手中。同时,县疾控中心抽调参加灭鼠灭蚤的技术指导员必须按时到位,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3. 毒饵投放阶段(10月18日—24日)。所有开展灭鼠工作的村小组从10月17日统一投放毒饵,连续7天,至10月23日晚投放结束。毒饵投放由确定的灭鼠员具体负责,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各负其责。为确保毒饵投放达到“三饱和”“五不漏”要求,各乡(镇)要保证每个村小组有1—5名毒饵投放督导员。

4. 灭蚤阶段(10月25日—26日)。毒饵投放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动员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并针对历年鼠疫老疫村使用药物“奋斗呐”开展灭蚤工作,按每户100g配制15kg水喷洒250平方米计算,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灭蚤阶段的技术指导。

(三)技术要求

1. 投放要求。毒饵投放工作要达到“三饱和”“五不漏”。三饱和:一是指时间饱和,即天天有药的情况下连续保持7天;二是空间饱和,即室内室外保证7天内有药;三是药物数量饱和,即室内每15平方米放(毒饵)二堆,室外每5—7平方米放(毒饵)一堆,室内室外每堆投放量为10—15克。五不漏:乡(镇)不漏村(社),村(社)不漏村组,村组不漏户,户不漏房间、畜厩、厕所、墙根角,公共场所不漏花园、花坛等。

2. 药物使用。全县灭鼠灭蚤药物(溴敌隆母液杀鼠剂和奋斗呐灭蚤剂)由县疾控中心统一提供,严禁各乡(镇)自行使用国家禁令的急性毒药,严防中毒事件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3. 灭鼠工作注意事项。灭鼠前要求各家各户搞好环境卫生,收藏保管好粮食、禽畜饲料及食品,断绝鼠粮,提高毒饵的适口性。投药期间要关好家禽家畜,防止取食中毒死亡,同时减少毒饵的损耗。若有禽畜中毒死亡,应将其深埋,禁止食用。一旦发生人误食中毒,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抗凝血灭鼠剂的特效解毒剂为维生素K1)。注意自身防护,死鼠不能直接用手捡,用工具捡取后,深埋或焚烧。为保证老鼠适口性及药效,雨季投放毒饵应尽量做到防雨防霉变质。该药剂有毒,需严格管理,投放过程中远离水源。

4. 灭蚤工作注意事项。一是配制药液或粉剂要严格按使用浓度操作,确保质量。二是使用的喷雾器必须选择质量好,雾滴直径小,使用方便的喷雾器,保证灭蚤效果。三是配制药水和参加喷洒的人员,要戴好口罩或用毛巾掩住口鼻,穿好衣服和靴子,喷洒中禁止吸烟、吃零食;喷洒完后,用肥皂洗手、洗脸、换洗衣服。四是喷洒液配制时要远离水源,该药剂可造成人、畜、禽、鱼等中毒。

5. 应急处置。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在灭鼠灭蚤工作中,若发生或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秋季灭鼠灭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文山州鼠疫疫情处理预案》和《砚山县鼠疫疫情处理预案》及时处置。

四、审定人

联 系 人:杨俊

联系方式:0876-313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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