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文财农〔2023〕120号)、《文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财农〔2024〕39号)、《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砚财农〔2024〕11号)《砚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砚财农〔2024〕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砚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坚持草畜配套、产销对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资金来源及资金概算。项目总投资263万元,资金来源于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及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按60元/吨补助,计划收储优质饲草4.3833万吨。
(三)主要实施内容。在平远、稼依、维摩、盘龙、江那、蚌峨、者腊、阿猛等8个乡(镇)实施粮改饲1.5万亩,其中:青贮玉米种植1.375万亩,优质饲草种植0.125万亩。收储青贮饲草总量4.3833万吨。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1. 补助对象:砚山县境内饲养肉牛10头或养羊50只以上,收储优质饲草5吨以上的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2. 补助标准。按组织验收时实际收贮总量进行补助,每吨最高补助60元。如超过4.3833万吨按总量折算出每吨应补单价,补完为止;如不到4.3833万吨,窖贮按照1立方米青贮饲料折合0.8吨计算,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为核算依据,青贮袋以实际青贮重量为准。享受过上级相应补助的不得重复补助。
3. 补助品种:青贮玉米、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甜高粱等优质饲草,兼顾本地有饲用需求的杂交狼尾草、小黑麦、杂交象草(包括皇竹草、巨菌草、桂牧一号)等区域特色饲草品种。
4. 补助方式。申请享受补助的主体先填报“优质饲草收储补助资金申请表”交到所在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处审核,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核实验收后,将相关数据报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收集汇总,由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组织复核验收后应补尽补。
(五)实施步骤。
1. 项目实施年限: 2024年8月-12月。
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2024年8月,拟定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形成文件;8-11月,各项目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做好优质饲草收储技术指导,完成初验,汇总后申请县级验收;12月,项目执行小组开展随机抽查验收,完成项目补助资金兑付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执行小组。负责项目经费落实、方案拟定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督促项目建设进度以及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把有效资金用好用活,发挥其最大效益;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管理的督促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强化技术服务。技术执行小组成员不定期开展进行技术指导,重点加强对项目区人民群众的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
(七)项目运行管理。
项目主管单位: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技术指导:县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
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八)项目效益。项目以养带种方式,实施粮改饲种植面积1.5万亩,收储优质饲草总量4.38万吨,有效带动全县2万余户农户进行肉牛养殖或粮改饲种植,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进一步提升土地效率和草食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结构,年可新增就业岗位200余人,员工每年可获得各项工资性收入400余万元。
三、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王 赞,电话:0876-3129166
联系人:饶自跃,电话:0876-313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