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2023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1-29 10:40:41     来源: 阅读次数:3384

一、起草依据:2023年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将爱国卫生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振兴战略等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着力完成爱国卫生各项重点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做好2023年的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积极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继续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落实好爱委会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建设,把爱国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爱卫工作机制,与美丽县城、文明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工作一并部署、共同推进。明确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职能,充分依托网格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力量,在全县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健康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畅通各类投诉平台,对群众反映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让群众对卫生满意率达90%以上。认真开展好爱卫月活动,做到任何一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

1.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维护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做好客运站、机场、学校、商场、医院、住宿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治,加强营养健康管理,确保人民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抓好城区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月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

2.加快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通过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持续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3.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和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加强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巩固厕所环境整治成果。

4.洗手设施日常管护到位。重点加强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洗手设施管理。

5.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

6.持续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7.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孪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治方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强化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治能力。

8.积极参加爱卫知识培训。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培训。(县爱卫办牵头负责)

(三)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1.培养文明生活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倡导家庭禁止吸烟。积极组织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控烟科普宣传,提升全县人民群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理念。

3.开展健康细胞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持续加大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工作,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4.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落实党政机关工间操制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万步有约”“文明建设杯”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的生活方式,促进公民养成绿色、低碳、循环、节约、节俭的行为习惯。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三、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卢  阳  0876-3120606

联系人:谭兴灵  0876-313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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