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5 15:00:57     来源: 阅读次数:2114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一)起草背景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明确指出: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3月4日,文山州发布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22〕7号),目标就是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1.根据政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对照文政发〔2022〕7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起草了《砚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局党组会研究后于2022年4月7日征求县发展改革局等28家部门的意见建议,征求到县政府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等2家部门修改的意见建议,其余部门无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已全部采纳。

2.根据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大会的安排部署,将实施意见中的“十四五”总目标任务数按年度进行分解,修改完善后形成《砚山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清单(送审稿)》(下称《任务分解清单(送审稿)》)。

二、实施意见出台依据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22〕7号)。

三、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

围绕打造“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推动我县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到2025年,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力争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任务分解清单》包括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带头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有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4个具体目标,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力争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和狠抓产业发展两大任务,其中: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有10大任务,狠抓产业发展有8个计划,与文政发〔2022〕7号内容对应。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有成立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制定配套措施、强化监督监测、强化宣传引导4方面内容。

(一)主要目标中的数据

1.市场主体多起来目标。根据《文山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22〕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市场主体目标任务数按年均增长11%进行测算,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根据人口数和市场主体倍增数测算达到94户。

2.市场主体大起来目标。全县“四上”企业数量达到38家,县工信商务局提供。

3.市场主体活起来目标。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达到55%,这是直接使用州级提出的数据;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1万个左右,工信商务局提供。

4.市场主体强起来。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家,“三品一农”农产品达到150个,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提供;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2000件,县市场监管局提供。

(二)砚山县市场主体培育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砚山县市场主体培育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中2020年、2021年的各类市场主体数是我县实际数,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数据为目标任务数,其中:企业=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其余的任务数(农业企业、中小企业、建筑业企业等)采用州下达给我县的任务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州的实施意见未进行任务分解,我县参照州实施意见执行,不进行任务分解;市场主体数是以2020年我县实有数为基础,用州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中“十四五”年均增长率(市场主体年均增长率11%)计算所得。

(三)倍增领导小组

砚山县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拟作为《任务分解清单》的附件一并印发。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韩立锋、王丹宇   电话:0876—3122123

联系人:代贞梅           电话:0876—313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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