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7 11:50:30     来源: 阅读次数:2185

一、《方案》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国办发〔2021〕13号)、《〈云南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21—2030年)〉及年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50号)和《文山州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22〕54号),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委、办、局的意见后,修改形成《砚山县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送审稿)》,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印发。

二、《方案》的总体目标

该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配合、保障机制,推进法治反拐、协同反拐、科技反拐、全民反拐、跨国反拐,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协同化、科技化、社会化水平,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拐工作格局。净化网络生态空间,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拐卖人口等新型犯罪。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并深化协同联动,落实各项行动措施,有效预防、坚决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确保被拐卖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康复和妥善安置,帮助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确保我县反拐防拐工作在2030年前取得实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包含“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措施和任务分工”“实施和保障”四大项内容。

四、涉及范围

该方案从“打击和解救”“救助、安置、康复和社会回归”“健全预防犯罪机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四个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围绕工作目标,由28个成员单位分别围绕工作目标负责开展工作,从重点场所(娱乐场所、教育教学机构、网络空间),重点人群(失踪儿童、来历不明儿童、收养儿童、捡拾儿童)方面加强预防犯罪工作。

在打击和解救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采取健全完善打拐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常态化开展积案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人口犯罪等措施加强专项打击;采取信息发布、快速查找、基础摸排等方式开展查找核实工作;从严惩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严惩首要分子和累犯惯犯,严惩涉拐次生犯罪等方面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并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在救助、安置、康复和社会回归工作中,从临时性帮扶救助、寻亲、落户、医疗、康复等方面开展救助安置;从回归学校、技能培训和就业帮助、回归家庭和社区、持续帮扶、法律援助等方面帮助受害人适应新环境新生活、顺利回归社会。

在健全预防犯罪机制工作中,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领域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行业“黑名单”等预防拐卖长效机制,定期对职业介绍机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反拐教育培训,全面整治非法职业中介市场;将反拐工作作为学校管理重要内容,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指导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村有外出意愿的妇女、残疾人、失业下岗妇女、女大学生和解救的被拐妇女等重点群体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推送、就业失业登记、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帮助更多农村低收入人群发展产业和就近就业创造条件;规范婚姻及涉外婚姻登记和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加强国际合作。

在宣传、教育和培训中,要把反拐防拐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教育。县级媒体每年至少制作一期反拐和预防性侵害的广播电视节目或公益广告宣传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开展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拐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不能拐”“不敢拐”的全民反拐社会氛围;同时,从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加强反拐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执法机关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和保障

组织实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

经费保障:有关部门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责,统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拓宽反拐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支持开展反拐公益项目。

考核评价:将反拐工作纳入平安砚山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反拐措施有力、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乡(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表扬。对拐卖人口犯罪严重、防控打击不力的乡(镇)和未切实履行有关职责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六、注意事项

省级联席会议共有37个成员单位,州级联席会议共有34个成员单位,结合我县机构实际,县级联席会议调整为28个成员单位,并在各项工作中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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