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主要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3、目标任务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解决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4、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规范制定的依据、执法原则要求和执法工作改进。
(二)闭环监管。以“四个最严”要求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守住安全底线,实施闭环监管,做到尽职免责。
(三)三项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法定要求。
(四)办案流程。从案源线索、监督检查、立案调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告知审批、处罚告知、举行听证、意见复核、处罚审批、处罚决定、案件执行等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适用,全面规范了整体执法过程。
(五)特别规定。对当事人软暴力或者硬暴力抗法的规范处置、文书送达方式、法定免罚清单、处罚公示、列入黑名单、信用修复、案件办理和执行监督作了规定。
(六)证据要求。从证据种类、证据内涵、证据属性、证据收集等几个方面,对证据的规范调取作了严格要求。
(七)抽样取证。为保障抽样的代表性、合法性,确保抽样的专业性,依据相关抽样标准和规范,以专章形式对抽样取证作了技术性规定。
(八)法制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审核和案件审核的状况,明确了法制审核范围清单。
(九)集体讨论。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集体讨论范围和集体讨论制度作了具体规定。
(十)涉罪移送。明确涉罪移送依据和范围,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及时启动对严重危害社会的制售假劣行为的刑事打击。
(十一)立卷归档。对结案和规范归档作了规定。
(十二)执法装备。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明确装备配备。
(十三)着装规范。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明确着装规范。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六、审定人
审定人:冯光繁,电话:3122123
联系人:孙国明、龚莉,电话:313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