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本级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9 11:25:41     来源: 阅读次数:1540

一、出台背景

按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行为,确保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拟出台《砚山县本级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二、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5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砚政办发〔2019〕143号)和《文山州本级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三、目的意义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行为,确保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砚山县本级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五章二十一条,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制定《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目标、适用范围、第三方机构的界定、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第三方机构的选聘和委托,对选聘和委托第三方机构要遵循的原则、应符合的条件、委托方式、委托费用的计算和预算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委托方和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对委托方和第三方机构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第三方机构的监管与考核,对第三方机构在接受委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实行回避制度、建立考核机制、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日期及解释权限。

五、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财政局,砚华东路68号;

联系人:高建学,电话:18987638282

六、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韦述鹰,电话:13887682975

联系人:高建学,电话:18987638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