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村委会(社区)所在地公厕改建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0-09-25 15:45:29     来源: 阅读次数:1698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县各族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取得新成效,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90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此方案。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利用1年零4个月时间,按照农村公厕建设基本要求,全县要完成66座(改建66座)座公厕的建设任务,确保全县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拥有一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公厕。

三、重点工作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深入摸底,全面排查除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行政村践行摸排,弄清本辖区内村委会所在地公厕现状。

(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砚山县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村委会(社区)所在地拥有一座以上、实现全覆盖”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本乡镇的村委会(社区)公厕改建方案,确定农村公厕建设地点和改造数量,明确村委会(社区)公厕改建任务、时间节点,做好协调统筹、抓实推进工作。

(三)明确标准,规范运作。原则上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拥有一座以上水冲式无害化公厕,原来已建好的旱厕均要改造为水冲式,配置厕纸、洗手池、化粪池等设施。

(四)整合资源,落实资金。村委会(社区)公厕改建资金,待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县人民政府后,拟用《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将补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134号)涉及的管护资金来列支,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经验收后进行补贴。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

(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制度,达到“三无两净一明”(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地面净、厕位净,灯明)标准要求。

四、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联系人:王元伟,电话:0876—3124255。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郑继江,电话:0876—3122191

联系人:王元伟,电话:0876—312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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