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砚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8 10:30:34     来源: 阅读次数:174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促进“健康砚山、美丽砚山、文明砚山”建设,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砚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创卫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创卫目标。坚持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文明城市、云南省美丽县城为总目标,以“干净、宜居、特色、智慧”为总要求,围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以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健康砚山、美丽砚山、文明砚山”建设,确保到2021年底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维摩、蚌峨、盘龙、干河4个乡(镇)达到国家级卫生乡(镇)标准;阿舍、平远、稼依、江那、八嘎、阿猛、者腊7个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60%以上的村庄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逐步有效解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难题,建立完善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全县人民的文明卫生素质,营造管理规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县城环境。(二)工作原则。一是贯彻“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全县动员、全民参与,打一场“创卫”攻坚战。二是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全民动员、依法治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科学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构建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整治与职能部门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逐步健全完善各项长效管理机制。

为全面推进砚山县创卫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项细化分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九项主要任务。同时,整个创建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法进行,共分为四个阶段,确保明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标准。一是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7月)。印发“创卫”实施方案,成立“创卫”工作指挥部,召开“创卫”工作推进大会。二是完成目标任务、综合治理和硬件设施达标及资料收集归档阶段(2020年8月—2021年4月)。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指标要求,全面推进创卫工作,针对我县“创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等,突出重点,全面强化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全面综合整治等工作,着力抓好“创卫”工作中农贸市场、公厕、“五小”行业、城乡接合部达标整治工作等,完成资料收集归档。三是正式申报“国家卫生县城”阶段(2021年4月—5月)。县人民政府向州爱卫办提交创卫申请及申报资料,邀请州级专家进行模拟检查和效果评估,并针对州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四是迎接全国爱卫会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6月初—12月底)。全国爱卫会接到省爱卫会的推荐报告后,进行评审,并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整改,巩固创卫成果。

为确保《方案》具体实施到位,《方案》中还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大领导力度,谋划创卫工作。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理顺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工作经费。五是加大督察力度,实行问责制度。六是加大保洁力度,建立完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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