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的建设工作,激发广大共产党党员在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中作出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小个专”领域牢固树立,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此,砚山县“小个专”党委(中共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代似)出台了《砚山县“小个专”党委关于在全县“小个专”领域中开展“共产党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目标任务、创建条件、创建程序、创建步骤和有关要求五个部分。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共产党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活动,积极发挥“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不断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文明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县“小个专”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建条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党员或从业人员中有2名以上党员的“小个专”企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且诚信经营3年以上,按时年检年审,积极缴纳税费,同等条件下,经营户负责人为所属党组织书记的优先推荐。
(三)创建程序
“共产党党员诚信经营示范户”创建工作每年开展1次,按照“个人申报、联合评审、公开公示、授牌挂牌、动态管理”的程序进行。
(四)创建步骤
创建分启动、实施和总结3个阶段。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是严格程序,公正创建;三是宣传典型,动态管理。通过抓点带面,调动和激发“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新和创造活力,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三、审定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张国民 王云超
联系方式:0876—3122772
四、解读形式
撰稿解读
五、解读途径
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解读时间
意见出台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