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关于《砚山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0-08-04 10:32:09     来源: 阅读次数:1428

一、改革措施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5年部署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按照文山州农业局 中共文山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山州林业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农联〔2016〕70号)文件精神,砚山县2017年8月起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了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改革任务。3个试点村共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418户、1887人,量化集体资金203.6375万元,确定股东1887人,发放股权证418本。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2018年,我县全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12月底全县开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全县共完成100个村(社区)、1180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资产清产核工作,共查清集体总资产18588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58.46万元(集体资金16640.40万元),农业资产787.37万元,长期资产546.3万元,固定资产166049.35万元,其他资产45.74万元,经营性资产5425.1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180462.09万元。查清集体资源总面积559.37万亩。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家底,明晰了资产权属,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0年5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部批复云南省为整省试点,省、州于2020年6月,7月份别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函》(云农办函〔2020〕1号)、《文山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农产改组〔2020〕1号)文件。

二、改革措施依据

1.2020年6月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函》(云农办函〔2020〕1号);

2.2020年7月文山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印发了《文山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农产改组〔2020〕1号)。

三、改革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实现“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年年有分红”的目标。

四、改革任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州、县的统一安排,2021年10月30日前,全县11个乡(镇)100个村委会(社区)1180个村(居)小组全面开展完成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建章立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科学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前。

(二)有序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三)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四)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五)加强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

(六)切实做好检查验收、总结完善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六、办事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砚华东路60号;

联系人:魏建美,电话:3012856

七、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郑继江,电话:3122191

联系人:魏建美,电话:30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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