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50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8〕100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砚政发〔2019〕10号)的文件精神,出台了《平远镇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镇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危及群众安全的高风险企业按计划分期分批实现转产搬迁或改造提升,事故外溢风险基本消除,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广泛推广应用,事故隐蔽性风险明显减少,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一般事故起数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治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聚焦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二)重点建设5个行业监管平台。推进全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道路交通安全“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平台、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5个行业监管平台建设。
(三)持续开展4类专项行动。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动。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四、工作步骤
全镇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为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6月)。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细化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工作部署、责任分解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衔接县级对口部门做好5个行业监管平台建设;认真组织落实好4类专项行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三)深化阶段(2020年1月—2020年9月)。由镇安委办牵头,镇纪委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对全镇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开展中期评估,进一步落实有针对性的举措,强化整改,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巩固成效,确保实现计划目标,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总结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由镇安委办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对全镇推进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进一步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三年行动计划在镇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建立牵头部门负总责,各有关责任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各负其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支持。制定出台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实施安全工程建设。
(三)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各部门要加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督察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措施,以及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六、联系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地址:镇安委办;联系人:杨富贵;电话:3895334。
七、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
审定人:冯光繁
联系人:杨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