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砚山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14:50:45     来源: 阅读次数:1464

一、《砚山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的政策背景

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通过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有效整合资源,搭建创业创新转化孵化平台,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谱写好中国梦砚山篇章。

二、《砚山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的主要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2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7〕11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山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16号)精神,结合砚山县实际制定出台《砚山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三、《砚山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

四、《砚山县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总协调人,由县发展改革局长担任召集人,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加强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之间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视情况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县农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任务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相关工作,及时制定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将推进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审定人

联系人:杨胜佑

联系方式:0876—31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