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变更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的通告
由于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地点和人员变更,现对《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的通知》(砚营商办发〔2020〕4号)文件中的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进行变更,其余内容不变。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一、受理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投诉热线:0876-3131366,3120882;
三、投诉信箱:砚山县龙头街24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值班室门口;
四、电子邮箱:ysb16822326@163.com;
五、联系人:沈贞萍(13887541089)、冯育介(18725192279)。
砚山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